楼主:
qazijn (oh yes)
2016-09-02 01:25:10※ 引述《Kay731 (K少)》之铭言:
: 问题向来都不是文章,
: 而是版主,
: 好大象下台了,感觉有一阵子好了一点,
: 裁量权向来都是为人诟病的,
: 这就是为什么要有很多个版主共同执法的原因,
: 判错又没什么,谁没判错过!
: 出来道歉就好了啊!
: 这很难吗?我也道歉很多次阿~还不是好好的~
: 加油好吗?
: 说个笑话!这里有版主自律条款!
鲁鲁表示一直以为"版主自律条款"还蛮有用的
这大概是同一个法律
换个地方就不一样了
这边很多人一直想把公开板当私人板经营
不知道再想什么
顺带一提,现在还有八年遗毒吗?
遵守板规对版友来说是理所当然的事情。
不过当版主违反了自己所制定的版规,
而企图侵害版友权利的时候,
如果版友还去盲从的话,那么就是一项罪恶了。
因为当版主有违反板规或是谬误行为产生的时候,
身为版友,得对这样的行为提出异议、批判、抵抗的权利和义务。
与f-s CCR前版主 对抗之心得
作者:
werlight (Light)
2016-09-02 01:39:00笨蛋啊 问题在经济
洒花 (* ̄(00) ̄)/‧★*"`'*-.,_,.-*'`"*-.,_☆
作者:
leoon (白开水)
2016-09-02 02:11:00撒花(* ̄▽ ̄)/‧★*"`'*-.,_,.-*'`"*-.,_☆
撒花(* ̄▽ ̄)/‧★*"`'*-.,_,.-*'`"*-.,_☆
作者:
selfhu (水管爆了)
2016-09-02 06:32:00上次就说过三个都要拔,外加一个站务下台
洒花 (* ̄▽ ̄)/‧☆*"`'*-.,_,.-*'`"*-.,_☆
作者:
sj210444 (枪手打手枪)
2016-09-02 13:31:00洒花 (* ̄(00) ̄)/‧★*"`'*-.,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