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堆人受害者受害者的叫,但问题现在法院判的就是不起诉,
更讽刺的是,从法律观点来看,很多人口中的加害者才是受害者,
因为他在没凭没据的状况下被告。
我知道这里是女版,大家比较容易相信女生这OK,在这边
我也假设原原PO说的是真的,但为什么不能讨论原原PO的行
为?这不是检讨嘛,是希望可以讨论出一个可以减少女生受侵害
的方向。还有我只能说事发之后若无其事地跟他们吃早餐的时候
大概就已经注定不起诉了。
好比穿着暴露固然不能当作被强暴的原因,但你永远控制不
了别人不是吗?就像你在曼哈顿的夜晚拿着一袋现金在路上走,你
没错啊,但有几个人敢这样做?
就像你看到一个刺龙刺凤的混混骑车没戴安全帽+闯红灯,你
出口制止固然没错,但多少人是选择闭嘴?因为出口只会招来更大
危险。
当你无法控制别人的想法时,你唯一能做的就是让自己不要陷
入可能的危险处境,你在曼哈顿夜晚的街头怀着一袋现金走路被抢
了,甚至被开枪了,没人会说你不对,但一定会有人觉得你太"天
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