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标题:【镶金动画】工读生捡伞又遭窃 贵妇索赔8千元
新闻内容:
雨伞不能乱捡,捡到高贵伞,就可能出代志!
有网友贴文表示,在北市某百货美食街担任清洁工作的工读生,捡到一把雨伞,失主报警
后上门追讨,透过监视器发现雨伞被放置在美食街工作站却遭窃,愤而要求工读生照价赔
偿,才知竟是一把8千元的高贵伞,等同是工读生66小时的薪水。网友狠批“雨伞是镶金
还是镶钻”。
《苹果》追查了解确有此事,该名工读生因当下工作忙碌,先将伞放置在工作站保管,却
仍遭窃,贵妇报警追讨,声称雨伞售价8千元,要求赔偿。该起事件引发网友热议,痛批
“雨伞是镶金还是镶钻”、“什么伞可卖到8000块”。
工读生所属的清洁公司表示,因公司有教育员工,捡到东西要送到服务台或交给干部,客
人事后认为是员工没立刻交给服务台才导致遗失,所以要求名员工出面解释或赔钱,因此
最后赔偿6600元给客人,这笔钱由公司支付,不会向员工索赔。
但贵妇的确提出购买证明,证实雨伞的身价。经走访该品牌设在百货公司的专柜,
货价上满琳瑯满目的雨伞,售价从990元至9800元不等,店员表示,高价伞采奈米材质制
作,可抗紫外线、降温功能,伞面车工也相当细腻,还永久保固,伞布至少有5年至15年
使用年限。
对此,律师曾威凯表示,失主应找最后拿走雨伞的人索赔,公司虽订有处理流程,要求员
工捡到遗失物要交给服务台或干部,但这不是个人义务,但员工拾起雨伞,就有妥善处理
责任,如是放在无人看管、任何人都可进出的工作站,导致雨伞遭窃,员工就可能得负担
部分民事责任,但如员工当下非常忙碌无法妥善处理,法律也不会强人所难,员工不必负
责。
民众黄庭沂说:“客人才是要负最大的保管责任,自己弄丢伞,不找偷窃的人求偿,反而
找上工读生,实在不合理。”民众康琮齐说:“若照客人逻辑,碰过那把伞的人都有责任
了,以后大家宁可视而不见也没人敢负保管责任,这种作法会造成社会更加冷漠。”(蔡
孟修/台北报导)
新闻连结:
(请多加利用缩网址方便浏览)
原网址
http://www.appledaily.com.tw/realtimenews/article/life/20160819/931561/
心得:
(根据板规四,心得至少六十字繁体中文字)
之前八月初版上文的后续,
原文标题是
[问题] 一把雨伞八千,该赔吗?
原po后来删文说担心其他人被牵连,
附上当时另一位版友的回文
https://www.ptt.cc/bbs/WomenTalk/M.1470103546.A.BDB.html
刚好看到新闻想说po上来算是个后续,
原来真的有8000元的伞,
失主认为员工动到才会不见要员工赔,
看来以后看到疑似遗失物还是放在原地让其他人捡比较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