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
小鲁我目前人在北市一间图书馆的自修室内
自修室内两根柱子各有一个插座
上面有贴禁止使用的标记(但有一边已掉落)
刚刚看到一位中年妇人(目测约40上下)
在座位上使用笔电
然后拿出变压器跟充电线去柱子插头用电
她坐在走道的位子
所以她座位前方一大块本来是给大家通行的部分,地上有长长一条线材加变压器
经过的人都要特地避开
我刚刚上厕所时注意到有个妹妹差点被绊倒
这位阿姨也不为所动
我确认了一下这位阿姨插的插座禁止使用的标记已经掉了
但另一边的柱子还在
想请问一下各位这种情况会去提醒吗?
会不会被当成正义魔人
因为我也不是图书馆职员
怕或许她是有急用?
手机排版伤眼见谅
感谢各位
作者:
SamMark (里维士官长)
2016-08-15 21:40:00图书馆有馆员跟志工 不要搞错人申诉馆员是正式员工会有识别証 志工是穿背心的
作者:
g7a7n7 (Caine)
2016-08-15 21:26:00ㄧ脚把他踹掉阿
尤其那间图书馆应该是台北市立的吧?出事的话更不可能逃避责任。
作者: GGononder (肥宅提督) 2016-08-15 21:20:00
大概怕麻烦吧 这年头什么事都会发生
如果馆员都不想管,那就看看会发生什么事吧(摊手假设有人因为绊倒而受伤,不只是那位妇人有责任,图书馆也有。
作者:
weijunW (伪君某W)
2016-08-15 21:17:00回你话的若是志工也就算了,如果是馆员的话烂透了.
作者: GGononder (肥宅提督) 2016-08-15 21:16:00
那请管员和你一起跟他讲看看
感谢楼上各位意见,但我刚刚去跟图书馆职员反应(应该不是管理员),她们说请我直接跟那阿姨说......我回说是陌生人我去讲怕会有冲突而且刚看那阿姨还又换另一边的插头有第二个人被绊到了,我有看着那阿姨但她还是不为所动
作者:
fuhu66 (⊙)(⊙)
2016-08-15 21:11:00踢下去啊,在假意地跟他说不好意思
跟馆员反应,你去的话应该会被无视(她会认为你是路人,凭什么管她)。
作者:
omare (不哭不哭 给你秀秀)
2016-08-15 21:04:00赶出去
作者:
winu (受监护宣告ing)
2016-08-15 21:04:00我看过拿延长线的,一次使用三个孔。
作者:
johnwu (就是酱)
2016-08-15 21:02:00告诉馆员就好了 别自己插手
作者:
Sioli (客人)
2016-08-15 22:24:00管理员在搞什么?
作者: achien01 (chien) 2016-08-15 22:25:00
去跌倒然后告他
作者:
lail (古道照颜色)
2016-08-15 22:26:00绊倒,顺便把她的笔电扯下来
作者:
CacTus69 (缠着缠着就会忘记)
2016-08-15 22:52:00假装绊到 然后愤怒回头大声斥责他是不是瞎了没看到禁止使用吗
作者: minister001 (我也不懂) 2016-08-15 23:16:00
报警窃电
作者:
kueilee (李小贵)
2016-08-16 11:17:00那东西叫做插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