终于有记者来抄这篇了
被客诉“叹气”罚1千 柜姐:连喘口气的权利都没有?
http://news.ltn.com.tw/news/life/breakingnews/1792011
大家快分享帮高调
让亲朋友好友看看百货公司跟奥客秀下限的程度
还有服务业可以卑微到这地步
※ 引述《sociaobella (棉花糖三明治)》之铭言:
: 我需要大家的帮忙
: 我在百货公司里的书店上班
: 前几天上班的时候
: 因为捡了ㄧ叠被乱丢的童书 很沉很重
: 所以放下的时候松了一口气
: 被旁边很有事的客人去客诉我叹气
: 服务态度不佳
: 问题是我从头到尾都没和他有接触
: 我觉得我很冤枉
: 难道连喘口气的权利都没有了吗
: 然后百货就要我写悔过书
: 楼管说悔过书写的好就有可能不罚钱
: 但写的不好就是1000元
: 然后又拿这张要我签名
: http://i.imgur.com/rOPSiyB.jpg
: 说这张要和悔过书ㄧ起交
: 我的问题是
: 这张该不该签
: 我不签是因为有可能不用罚
: 签下去就等于我同意要罚1000
: 如果悔过书有可能左右罚钱
: 那为什么要先签呢
: 签下去就站不住脚了 不是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