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案:1我不行,2、3我可以。
我先声明,因为每个人家庭状况皆不相同,仅就这三点议题套用在我身上做讨论,没有是非对错的意思,很多时候开出来的条件必须视情况而定,原PO参考看看。
前提:我跟我女友交往11年,皆台北人28岁。
1.生两个,第二个从母性 (不可能)
先不论从母姓隐含着入赘&抽猪母税的传统观念,也得考虑双方家族的实际情况;我们曾讨论过若无意外的话,婚后顶多就生1个。
我是独生子、同时也是长孙,家族里只有2个堂弟,早已在加拿大定居20年以上,只有我留在台湾。
而我女友是长女,除了1个小妹之外,另外还有5个堂兄弟、3个堂姐妹,家族人口众多。
在宗族延续的角度看,女方家香火鼎盛是不用担心后继无人;但我家人口较少,且同时又负有长子长孙传宗接代责任,未来还要负责在台湾的祖产管理与扫墓祭祖,站在薪火相传的立场,即便我们生2个小孩,我不可能接受从母姓,我们家族也不可能同意。
2.不与公婆同住 (可以)
我们住北市(我家自宅,我靠爸),爸妈住桃园,女方家在新北;我本身也不太喜欢长期跟爸妈住在一起,我觉得自己住才有属于两人的私人空间(我爸妈也是常年自住)。
双方父母居住地都很近(车程1小时内),要探望都很方便,没有什么过年才能回娘家的奇怪规定,反倒是我较常参与女方家族聚会,我女友还常提醒我要一起回家看我爸妈;当然可能20年后比较会有需要同住照顾的需求,届时再做合理的分配。
3.家事分工(可以)
家事分配并非齐头式平等,而且不能只靠婚前口头约定,要实际操作才能培养家事分工的习惯。
(我妈常抱怨我爸这点,婚前讲分工、婚后都翘脚,所以小时候我就常被要求做家事,习惯要从小养成)
煮饭:平常都外食居多,我偶尔会煮点简单的,她完全不会,我也不勉强她。
买晚餐:若没出去吃就是她买回来。
水果:我切,她怕刀子。
杂货采买:一起。
洗碗:她洗。
吸地:我吸。
擦地:她擦。
桌椅沙发:我清。
洗衣:我洗
倒资收:她倒。
倒垃圾:我倒。
浴厕清洁:我刷。
大致如此,各位可能觉得落落长,但家事真的得分配的仔细清楚,不然双方都怠惰就没人做了;我们也同意若是过年大扫除时,可以请人来帮忙扫个一天,减轻双方负担。
当然我们的情况与给原PO不同,不能一概而论,原PO也可以参考看看,我知道妳有自己的坚持,但妥协是种艺术,得衡平双方的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