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难过] 这样的观念在社会上是错的吗

楼主: greenbag (绿包是赚不够多ㄎ箱40度;)   2016-08-09 16:28:25
第1点,第二个孩子从母姓,没意见,
名字就是ㄧ个符号而已,
我比较在乎他怎么好好学会做人。
第2点,我一直觉得要不要和公婆同住,
跟女权没什么关系,
假设男生工作地点不变,妳得到当地工作,
一起住也满省钱的,
同住不等于是“侍奉公婆”,
人与人之间就是“彼此照顾”。
(那当然如果难相处就逃吧)
文中所述妳工作待遇在南部较好,
所以婚后想留在南部,
那未来怀孕生小孩呢?
夫妻分隔两地非常辛苦,请慎思。
第3点,家事分工,
交往的三年,是否曾看过他做家事,
或帮过妳做过家事?
我猜没有,所以妳协议未来得分工,
但从小都未习惯做家事的人,
妳怎么期待他婚后家事能帮妳忙?
基本上,
我觉得家事分工与女权也没什么关系,
妳或许害怕婚后妳会做家事做到死,
谁比较闲就去做,
谁看不下去谁去做,
不然也都可以放给他烂,勇敢!
如果与公婆同住 和
家事不分工就会丧失女权
我也是醉惹。
分手,是好选择,未来多看多想:)
作者: su4vu6   2016-08-09 16:30:00
家事就看不下去的做阿 没啥问题吧
作者: goo1227 (goo)   2016-08-09 16:34:00
一楼你那种标准99%会吵架
作者: su4vu6   2016-08-09 16:36:00
不爽不要结阿
作者: plusonezero (本草纲目科属种)   2016-08-09 16:36:00
对啊,所以原原po不爽放生前男友了喔

Links booklink

Contact Us: admin [ a t ] ucpt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