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PTT征女夜游且同意过夜 最后仍挨告?
2016-07-29 19:22 联合报 记者袁志豪╱即时报导
姚姓男子日前上BBS站批踢踢征求女性夜游,一名女子同意前往后,姚又提议一起过夜;
两人到旅馆,姚抚摸、亲吻女子,用手指插入对方下体,并要求女子口交,但遭到拒绝。
后来姚要求女子负担一半住宿费用,遭到对方提告妨害性自主罪嫌,新北地检署今天处分
不起诉。
28岁姚姓男子去年12月19日在批踢踢网站征求女性一起看夜景,一名女子寄站内讯息给他
,两人聊没多久,就交换LINE帐号,相谈甚欢;出游看夜景时,姚又询问当晚要不要一起
过夜,获得女子同意。
两人前往新北市三重区一间大旅社办理住宿,先在房间内看电视、聊天,后来姚逐渐靠近
女子拥抱、亲吻、抚摸身体;他脱下女子衣服,抚摸胸部、下体,最后将手指插入阴道,
过程约10分钟,接着他再问女子是否要帮他口交。
事后女子指控,她承认在姚询问是否同意口交前,所有过程都有经过她同意;但她拒绝帮
姚口交后,姚便强行将下体侵入她的嘴巴,再将她强逼到墙角,扳开双腿强制性交,在她
不断抗拒下,姚才停止。
检警调查,旅社服务人员证称女子下楼后,并没有慌张、也没有哭泣,只是请求帮忙报警
;警方进入房间,发现拖鞋、棉被、浴室、保险套、卫生纸都没有使用,床铺、床单没有
凌乱情况,女子神情自若,看不出来有惧怕、创伤症候群等现象。
姚姓男子供称,前面过程如同女子所说,但女子拒绝帮他口交后,他就到旁边吃东西,绝
无强迫、没有强制性交;他见女子要离开,顺口询问对方是否愿意负担房间住宿费350元
,女子丢下500元就走了。
检方调查,经采集女子衣裤、身体、胸部、下体检体检验,仅在颈部、胸部验出姚姓男子
的唾液DNA反应,其他均无反应;加上现场并未发现姚有强制性交的迹证,女子也承认原
本同意亲吻、爱抚,难以认定姚有强制性交行为,认定罪嫌不足。
http://udn.com/news/story/2/1861200
心得:网络交友要慎重,尽可能不要违反对方的意愿与自主权
不知板上的大家看法如何,对于网络交友又有什么样的想法呢?
可以讨论看看,听听大家的想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