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讨论] 这么多男生无法接受堕胎啊

楼主: recscy (央金)   2016-07-28 10:48:54
当女性说不想承担未婚怀孕的风险而拒绝婚前性行为时,
总是有男性跳出来说因噎废食有病~
但是在台湾,
未婚怀孕的巨大风险是由女性一力负担的,
男方只享受,不用承担责任,当然说的很容易。
如果让男性也分摊怀孕风险,
像是发生关系之前,男方先支付女方一笔生育保证金,
比方说100万,若是没有怀孕才退还。
男性肯定会多考虑一点,防护做好一点了。
外国有的国家有同居法等等,
对未婚怀孕的女性较有保障,
即使男女没结婚,
怀孕了男方照样得付钱养。
甚至像下面新闻里这种女方故意偷精怀孕的,
男方照样得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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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自然? 女“含精”怀孕产子
2014年02月06日07:38
美国网络作家布莱德斯(Lincoln Anthony Blades)近日在网络分享一则故事,他指出有一
名女子“含精”怀孕生子,她之后告上法院,向孩子的生父要求抚养金,最后法院判准。
据《UPTOWN》网站报导,布莱德斯指出,数年前一名女医师艾隆丝(Sharon Irons)打官司
,表示自己曾和一名家庭医师菲利普斯(Richard Phillips)口交。在口交过程中,菲利普
斯射精在艾隆丝口中,而艾隆丝先将精液含在口内,再将精液吐进试管内,最后再将精液
植入体内,让自己怀孕。
艾隆丝成功诞下一子后,向菲利普斯索取抚养费,并告上法院。菲利普斯向法官称,自己
的精子“被偷了”,但法官说:“不,这是你给艾隆丝的礼物。”最后菲利普斯被判每个
月必须支付800美元(约新台币24000元)的抚养费。(施旖婕/综合外电报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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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女性的保障还差的远呢~
作者: jj1379746 (充电五分钟,通话两小时)   2016-07-28 10:5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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