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deann (古美门上身)》之铭言:
: 事由是因为 我妹最近怀了第二胎 然后我年纪老大不小了又还没结婚
: 我妈打算把我妹的第一个小孩 过继到我名下当养子 我是不置可否
过继不一定等于收养,在法律上父亲要跟小孩成为家人
1.婚生推定 (小孩生母有婚姻关系,小孩出生时推定为母之配偶为父)
2.认领 (小孩生母没有婚姻关系,小孩由生父到户政事务所做认领的动作)
(认领之生父本身有无婚姻关系没有差别、认领是父亲认自己生的小孩)
3.收养 将不是自己的小孩收养为自己的小孩,养子女所有权利义务同婚生子女
习俗中有所谓的过继,这可能只是个挂名,也可能是想真的收养
不清楚你母亲所谓的过继是指哪一种。
单纯挂名,仅是所谓族谱中或实际生活中,小孩是你的,你会负担他的费用
但正式户籍、法律上他还是你妹妹、妹夫的小孩,这个法律管不著
可是如果你母亲的意思是要你收养你的外甥/女
我直接跟你说你妈想太多。
现在收养已经非常保护儿童
民国102年后,所有的收养不但要先经过指定机构的认可,还要再到法院
由法官准许收养(在那之前是法院准许即可)
目前仅有特殊条件下的情形可以指定收养儿童且不经由机构,其他原则上不能指定
(你应该是符合条件,与被收养人有血缘关系且为一定亲等)
( http://www.adoptinfo.org.tw/AdoptFlow.aspx 台湾儿童及少年收养资讯中心)
一般收养
收养人须先进行亲职教育,并由机构社工进行评估
等评估OK后,机构会将文件送至法院由家事庭法官进行准许收养的裁定
你们属于近亲收养,可直接向法院声请认可收养
不过法官那关你们大概过不了
你妹妹夫妻又没有对小孩有不适任,你本身意愿也没有非常强烈
让一个孩子脱离其无不适任之原生父母到单身舅舅那边,对小孩的好处在哪O_o?
你家的祖宗如何,对法官来说根本不是重点。
重点一直都是对小孩好不好。
你们要私底下搞,法律管不著
但一旦要变更法律上的关系,法律就会介入保护小孩
一切以对小孩的最佳利益为主
: 有女生的意见是 叫我一定要拒绝 因为如果男生婚前有小孩 女生排斥感会很大
: 也有女生的意见是 觉得其实这样也不差 这样婚后双方也比较没有生小孩的压力
: 我个人是比较偏向后者的想法 因为身为长子 传宗接代的压力大的话
: 以后为了父母之命而生小孩 给未来夫妻俩人 压力都很大
: 我同学就是这样 虽然已经结婚几年了 但是他爸妈 每次都念他们何时才要生小孩
: 所以我个人就这个观点来看如果接受养子 应该反而有助于未来有婚姻生活的情况
: 只是不知道多数女生是怎么想的 所以上来问问看大家是怎么看
: 单身男生 但婚前有小孩的这件事情
女生会不会在乎小孩不是我能说啥的
有人会在乎有人不会阿......
但果你真的不想收养
去估狗一下收养流程(102年后)印给你妈看
就会知道现在收养是多复杂的一件事。
http://www.adoptinfo.org.tw/AdoptFlow.aspx 台湾儿童及少年收养资讯中心
撇开法官同不同意这件事
原原PO到底是打算做怎样的定位呢??
收养这个小孩,成功之后,原原PO要以什么样的角度定位去看这小孩?
以舅舅角度? 以父亲的角度?
又希望如果有的另一半以什么样的角度来对小孩?
以婶婶的角度? 以母亲的角度?
金援妹妹一家帮他们养小孩,跟收养外甥/女是完全的两件事
相信原原PO也非常清楚。
你和你的另一半,若是以舅舅跟婶婶的角色定位
那你们之间的问题是你的另一半会不会介意你金援妹妹一家
但若是当父母的角色,那又是完全的另一回事了
原原PO的文章跟推文,对于养外甥这件事似乎是并不介意
但收养就是另一个角色定位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