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我翻报纸 看到一篇文章
内容蛮新奇的 和各位分享一下
因为内容长 直接撷取大意
一对情侣要结婚前 女方突然来个提议
一个月的“性爱解放”这段期间
双方都不要见面 彼此可以和任何人做爱
女方是因为认识男生前 只交过两任男友
他们17岁认识 爱情长跑13年 女方觉得20岁期间
错失和其他人交往经验 不想婚后有遗憾
结果 两人在三十天内玩疯了 三十天后 决定延期婚礼
后来男的爱上别人 就和原来的女友分了
男生觉得未来如果结婚 应该来个七年鉴赏期
不合就分开(不好就退货的概念???) 最后文章结论就是
太年轻遇到对的人 不是不爱 而是难以抗拒未来的刺激和诱惑
年轻时遇到对的人 不管是分是合 总让人有所遗憾。
看完这篇文 我有点忍俊不住 上来问一下女版乡民
如果未来另一半结婚前 也来提议这个计画
你们能接受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