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QBby (Q比先生说别人无知听者?8)》之铭言:
: 其实我回文跟本篇正文无关
: 单纯觉得很多推文叹为观止 所以想说几句话
我以为这个问题,国际已经讨论透了。是台湾没有跟世界接轨。
其实人工流产议题在 CEDAW 的会员国之间已经有相当的讨论了,他们得出的共识
就是取消人工流产配偶同意权。
CEDAW就是消除对妇女一切形式歧视公约,台湾已经签署且立法了。
不过台湾某些人可能无法接受这种观念吧。拆除束缚在女性身上的所有枷锁。
有些女生,其实也是很依赖这个枷锁的。
人工流产无须配偶同意,和通奸除罪化,其实是一体两面的事。
如果婚姻契约无权支配个人身体自主权,那照理来说,婚姻契约也不能支配
个人的性行为。
但是,台湾很多女生,甚至很多主张女权的女生,支持人流取消配偶同意,但是却
反对通奸除罪化。
(降低婚姻对女性的约束力:好棒棒,本来就要这样,女生要有自主权。
降低婚姻对男性的约束力:唉啊不行,这样子结婚对我就没有保障了。
这就是我看到的主张女权的女生,同一群人,只准自己增加权利,不准
老公增加权利)
所以我常笑台湾的女权,是自助餐,只夹自已爱吃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