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moriyako (何妨吟啸且徐行)
2016-07-18 04:27:19※ 引述《watermom5566 (我是水母)》之铭言:
: 我本科系读法律,再三周要考试了QQ
: 版上对法官行业或法官判决经常有在讨论,我自己会看看版友的看法,暸解非法律专业
的
: 不过版上本来就是法律业的女孩不知道多不多呢?
个人觉得法律背景的可能不是太多,
不然就是法律原则在这里不太适用,甚或是刻意被忽略。
以板规之处罚规定而言:
“视情况给予删文或禁言3日、7日、30日或以上处分”,
这个很明显就属于“不定期刑”,赋予板主过大的裁量权,违背了罪刑法定原则。
更遑论板主对于是否构成违反板规之认定标准,往往因人而异,亦不符合法安定性原则。
至于之前的乱板期间,一律用重罚予以裁罚,更是违反罚刑相当原则或比例原则。
近日引发争议的判决,以及板规二,更是突然出男女之不平等,
完全视宪法第 7 条规定“中华民国人民,无分男女、宗教、种族、阶级、党派,在法律
上一律平等。”为无物。
简言之,管见以为,这里是个凌驾在法律之上的地方。
作者:
liuedd (~柳橙~)
2016-07-18 05:30:00喊恐龙法官的,大多是没有法律常识的法盲阿,整个PTT都是
女生只讲感觉 所以版规裁罚标准比照油价 用浮动机制
作者: JaKauSai (JaKauSai) 2016-07-18 07:26:00
依您的标准 大概没有一个板会安宁的
作者:
gnko (gnko)
2016-07-18 07:33:00如果你要讲宪法,那请问男女同工同酬了吗?家务分工都是男女一起做了吗?酒店文化能让女主管和女资本家进去乔事情了而不感到奇怪了吗?不行对不对,所以整个中华民国通通违宪了。
作者:
shukevin (被毁容的武大郎)
2016-07-18 07:44:00端看你要从什么角度而论,其实批踢踢各版版规纵然凌驾法律上亦很正常,这里强调是各版内自决。若硬要套上既有的法律框架,只会侷限某些的议题讨论,扼制某些议题的发展。若认为某些有触法疑虑,也从内部程序中寻求使者共识决,才符批踢踢看版自主的价值。
作者: d75341 (David_Wu) 2016-07-18 08:28:00
楼上中肯 举的例子完全没有相关.....也难怪....我指pttnowash大
作者: sherbet 2016-07-18 08:44:00
你忽略一件事:每个人重视这种事的程度不同 哈哈所以不能这样去推估这里的人背景是怎么样另外 板上一堆人都在说那判决是双重标准 你怎么还说原则“在这里”被忽略?
作者:
snowtoya (該å«é›ªé˜¿å§¨äº†)
2016-07-18 09:06:00我觉得很合理啊,因为PTT又不具公权力,订定、执行板规的也没钱领,无法期待在订定及执行规则时如法律般严谨
比起法律概念 还不如期待有逻辑实际一点(是吗...
你的例子...恩...制订这版规的是男孩儿~♡ 嘻嘻o'_'o
因为当初制定的男孩儿齐心可议啊p"_"q君不见国O爷 X大象实际上到底在干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