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件事情很明显跟辅大的事件不一样吧?辅大事件的问题在于夏教
授处理方式给外界的观感可能不太好(当然这各有论断),而且当时辅
大事件也有目击证人,相关人也有看到学弟带学姊(当事者下去)等等
,但是官方处理的方式给外界的观感可能就不太好(这依然各有论断啦)。
而这个新闻的事件,一没物证(影像之类的),二没人证(旁边的
表姊都说没看到了),三没人承认(被指控的男子),是要怎么成立罪
名?全部都只有该名女子的指控。
我们的司法是无罪推定捏,这个案件理当是该名指控的女子或检警
要找出证明该男子有摸大腿的证据,而并非是该被指控的男子要找出证
明自己没摸大腿的证据。
我觉得这名男子要感谢表姊的明理,如果今天表姊护短,没看到说
有看到...后果应该就是....
如果这样都可以成立罪名,那哪天我去士林夜市,经过一个正妹旁
边,我突然就大吼:她摸我鸡鸡!!E04你觉得有几个人会相信我?
搞不好还是我被认为是性骚扰(用言语)移送警局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