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7/9)去京站使用总价1000元礼券(100*10张)
前面的消费都还好,找钱会找给你“商品礼券”的“余额代用券”
所谓的余额代用券就是会给你一张纸,上面有条码,刷条码店家就可以使用礼券的余额。
礼券代用卷背面的注意事项也跟礼券背面没有什么大不同,并没有注明那些店家不行。
我在地下室吃完饭后,我的代用券还剩下10元,想说京站对我来讲不是一个好逛的商场,
就想说到Jason超市用掉,花了很久的时间挑选,最后选择了一瓶绿茶(29元)。
当天排队的人潮很多,好不容易排到我,结帐人员却跟我说他们并不收“这个”,
我以为是我漏看了公告,摸摸鼻子就先用悠游卡结帐。
后来我左翻右翻代用券上都没有说明,于是只好上去1楼问服务人员。
这就是让我生气的开始...
我向服务员表示请问这张余额代用券可不可以使用“JASON超市”,她说不行。
于是我就续问“请问公告在哪里?”
她一时也答不上来,也只好帮我打电话问问。
后来她跟我说:
“这张是‘可以’用的,只是超市人力不足,比较麻烦。楼管会来帮您处理”
于是我就站在1楼的柜台等楼管,但几分钟过去了,也不见楼管的踪影。
我其实也觉得还好,想说应该是先去了解情形再过来。
没有想到服务员又来跟我说
“不好意思,因为现在是吃饭时间,我有再帮您打电话了。”
不讲还好,我一听就火气上来。
后来楼管终于来了。
楼管表示:“因为Jason的机器无法刷余额代用券,所以无法使用,但礼券是可以的。”
我只好又问:“所以公告在哪里?”
楼管又表示:“因为公告要等法务看过之后才能,所以现在没有。”
到这里,我就差不多爆炸了。
我不晓得礼券所延伸出来的礼券余额代用券,竟然会因为个别店家的机器而不能使用。
这样片面的更改游戏规则是哪招?
这是不是有违消保相关法规我不知道,但是你起码也要公告。
却因为“法务”没有修过而还没有公告,也就是摆明根本没公告这件事情,
变成消费者明明可以用礼券消费但“礼券找出来”的代用券不行。
其实你只要找代用券的时候跟我说明我就摸摸鼻子认了,
偏偏我还要排到结帐的那一刻才知道不行。
根本就在浪费我时间阿阿阿阿
楼管还说我这样不算浪费时间那什么才叫浪费时间
而且你刚刚服务员跟我说“可以”,现在又翻盘,贵公司到底有没有统一的做法
后来解决方法就是“楼管帮我把这瓶饮料退掉”...
代用券可以用在哪,楼管也只有跟我讲说那层楼只有Jason不行。
其他楼层我想她应该也不知道,服务员我也不想再问她了。
总之,各位到京站礼券消费要注意,记得要先问问“余额代用券”可不可以用阿...
消保官那边我也会去问问的,10元其实是小钱,但我实在是觉得太生气了。
注1:虽然服务员跟我说因为是吃饭时间云云,当下我理解成楼管在吃饭。
但事后想想也许是指现在是人潮多的吃饭时间,楼管比较忙吧。
注2:礼券的背面没有写哪些店家不能用,但是1楼服务台有公告哪些店家不能用“礼券”
,但也没有Jason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