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板务] 板规一检举人资格问题

楼主: SnowAmy (小雪)   2016-07-02 11:03:34
您好 谢谢您的板务讨论
以下针对您所提出的问题
回答我个人的看法
※ 引述《mono5566 (曼娜)》之铭言:
: StitchClara 板主您好,
: 我在6/29 检举有人骂三字经 违反板规一:
: 1. 发表仇视、刻意贬抑讽刺/嘲笑/猥亵,
: 以及明显使女性感到骚扰或被冒犯污辱言论。
: 视情况给予删文或禁言30日或以上处分,,
: 累犯或情节重大、恶意违反板规加重处分。
:
: 推 mono5566: 文章代码:文章代码(AID): #1NSgV6nO (WomenTalk) 06/29 08:
31
: → mono5566: 推文: 嘘 rock2345: 嘘二楼 干你娘 06/29 08:
31
: 推 mono5566: 3:55 板规一 06/29 08:
33
: 非本人检举,未达标准
:
: 而您给我的回复是需要本人检举,否则未达标准。
: 因此我产生以下疑问:
: 1. 请问板规1,是需要由该文章的原PO才能进行检举?
板规1 所有人都可以检举
女性的感受理当为女板板主判决时的重点参考指标
所以只要是足够令女性感到骚扰或被冒犯
板主会视情节轻重予以不同的罚则论处
: 2. 三字经(国骂)不属于板规一的范畴?
算!!!
我从KK当板主时期 被他狠狠的教训了以后
之后的每篇公告 我都会去了解与参与
在当时的判决中 "三字经" 本身就是污辱女性的用语
确实可以依板规1 裁决30d
: 3. 若以上两点均符合的话,请问是否接受一篇满满国骂的文章出现在板面上?
: (既然由您认定,需要由本人检举/否则未达标准来说?)
No
: 4. 承问题2.若国骂不属于板规一的范畴,那请问雌性动物是否也不该处以禁言?
皆是板规1 30d
: 如果可以的话 ,我也希望第三点、第四点疑问请其他两位板主一并释疑。
: 谢谢
: 本文将会同步寄给 StitchClara板主。
目前的违规检举处理 不采用板主群共识决
采行的是检举区轮班 各自处理私信检举
(若板主没时间处理会互相通告 有时间就会帮忙处理)
虽然可能有判决标准不一的情形
但以前的板主群共识决 此争议也从来没有少过
一般来说 就算是相同的法规 同一个犯行人 一样的事件
不同的法官 对于法规的解释与最后的判决论处
都有可能做出不同的判决或刑度
因此板主群有共识 尊重彼此的判罚结果
另外关于板规与其他重大事件(如最近的问卷文)
会内部讨论 多数板主有共识 才会推行发布
最后 谢谢您的发文讨论
作者: HuiHuiWolf (喵喵喵喵喵)   2016-07-02 11:07:00
推小雪认真 不过判决结果不一的话造成判例会有点乱 像之前干0粮当时板主说要当事人检举 而小雪会判板规一成立 国骂可能要现任板主统一一下都认同成立
作者: sabrina7418   2016-07-02 11:11:00
喔喔喔喔某版主要改判惹吗
作者: camera99 (键盘观察家)   2016-07-02 11:18:00
为什么现在都是妳在坦?其他版主呢?
作者: ppccfvy (手心手背心肝宝贝)   2016-07-02 11:21:00
恭迎雪皇 雪皇万岁万岁万万岁
作者: camera99 (键盘观察家)   2016-07-02 11:27:00
另外妳的意见如果不能代表其他版主意见,是不是由其他版主回复会比较好
作者: HuiHuiWolf (喵喵喵喵喵)   2016-07-02 11:29:00
其他板主哦 一个装死摆烂 一个不知道
作者: thenorth (微微)   2016-07-02 11:41:00
国骂,是到什么样的境界? 只有“干”一个字算不算?哭夭、哭爸,这种呢?还有,能不能在置底或精华区整理一个违反(或被检举不违反)板规一、二的数据库啊?
作者: adrienJPFR (☆ princess de Uæ–‡ ☆)   2016-07-02 12:03:00
版皇万岁总会看到几个小马屁精出来
作者: camera99 (键盘观察家)   2016-07-02 12:24:00
所以本篇看法会成为以后的判决标准吗
楼主: SnowAmy (小雪)   2016-07-02 12:28:00
我的标准是这样没错
作者: camera99 (键盘观察家)   2016-07-02 12:29:00
但是你的标准不是其他版主的标准,没错吧同样的版规却有不同解读,这是否会造成版友无所适从?另其他两位版主还是没出来,而妳又不能代表他们,如此沟通方式是否会造成版友权益之丧失?
作者: hoij79627 (诚征回收业者)   2016-07-02 12:40:00
标准应该尽可能统一。不然我想检举人还得先思索要寄给哪位板主才能成功......
楼主: SnowAmy (小雪)   2016-07-02 12:40:00
回文之中 已经解释的很明确了
作者: camera99 (键盘观察家)   2016-07-02 12:44:00
以前的版主群共识决,争议从来没少过,所以就不采用了?这种说法就好像今天我没办法做到好,就干脆放弃的意思,是吧
作者: mapxu664 (井底之哞)   2016-07-02 12:44:00
杠ooxx 检举人检举板规二,板主回复要当事人检举这件事,是阿芸板主个人的问题人家分明检举板规一 怎么会用板规二去回复
作者: camera99 (键盘观察家)   2016-07-02 12:46:00
而且,对于不采用共识决的方式,应该要另行公告,而不是版友质疑判决不一时,才跳出来说现在我们版主就是不统一判决,这样未免太过草率
作者: mapxu664 (井底之哞)   2016-07-02 12:50:00
给他们一点时间 另外两个对板规还不熟
作者: camera99 (键盘观察家)   2016-07-02 12:54:00
时间可以,要多久呢?另外两个平日甚少回复板务文,其中一个还可以在地下推文,但就是不回复,这应该不是缺乏时间,我想他们需要的是更多的勇气跟智商
作者: mapxu664 (井底之哞)   2016-07-02 12:56:00
你把我想讲的讲出来了不管怎么样,暑假开始,有心的话总有一点时间
作者: mono5566 (曼娜)   2016-07-02 13:10:00
感谢您的释疑
作者: HuiHuiWolf (喵喵喵喵喵)   2016-07-02 13:12:00
一直装死的为啥不下台 占空间
作者: simdavid (凉小面)   2016-07-02 14:09:00
这样就不能选第四位板主惹啊XDD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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