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请问如果丧假跟婚假两者加总起来总共有12天的不扣薪假,
(丧假原6天,仅使用2天,还剩4天;婚假有8天,因先登记,尚未宴客而未使用)
最近因被公司人事通知必须要在两个月内请完,逾期视同放弃权益,
这才得知最后的请假期限是要在7/20之前全部请完。
若真要全部一次使用完毕的话,加上周末,几乎可说是大半个月不用去公司上班。
在请示过公司老板是否能展延一个月的期限好分散使用,老板回复说不可以,
并暗示丧假这种假通常没人会真的把它全部请完的(不懂是不是习俗问题?!),
想请问各位会选择一次请完,还是会因老板的暗示而有所顾忌就放弃请假权益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