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小六课本“教蒐证”,医疗是“消费行为”

楼主: duolian   2016-06-22 21:32:32
新闻标题:
小六课本“教蒐证” 医疗是“消费行为”
新闻内容:
过去这几年医纠事件层出不穷,几乎每年都有超过上百件“医疗纠纷”但现在国小六年级
教科书课本,出现“医疗纠纷”单元,其中内容写身为“医疗消费者”一旦发生医疗纠纷
,必须蒐集病历,处方笺等证据。
多数医师认为医师与患者之间关系应该要保持互信,防来防去根本不利于医病关系,现在
教科书内容引发争议,出版社强调课本改版时,将会“斟酌用字”。
记者:“国小教科书出现了医疗消费者,这字您听起来?”医师:“听起来是有一点刺耳
,因为医疗行为本身就不能够用消费,跟消费行为是有所区别的。”
民众:“医疗是专业并不是服务业,跟他们讲要互相尊重,而不是跟他们讲说医疗纠纷,
应该是换个方式讲会比较适合。我觉得小六应该年纪还小不需要学到这些,小六还是太小
了啊,我觉得这样对他们来讲课业压力也太大了吧,好像都学不完的感觉。”
民众看着小六教科书出现“医疗纠纷”单元,有人充满疑惑,也有人觉得用字不精准,居
然出现身为医疗消费者,一旦发生医疗纠粉,必须蒐集病历、处方笺、手术同意书、护理
纪录、照片当证据。
教导蒐证消息一传出引起医界譁然,大多数医师认为,怎么可以将医疗行为当成消费行为

万芳医院外科部副主任李绍榕:“错误的课纲会带来多大的影响,我们没有定价权,你凭
什么说我们是消费行为?你如果要这样讲,那请还我们定价权。
第一个还我们定价权,第二个让我们选择我们的顾客,我觉得这两点你都做不到,你就不
应该这样教小孩,我们没办法选择,然后我们没有定价权,那凭什么你是消费行为。”
万芳医院外科部副主任李绍榕,直言课纲居然教“医疗纠纷”,可能会导致医病关系持续
恶化,现在连看个门诊都得自备录音笔防御蒐证。
万芳医院外科部副主任李绍榕:“通常我们会…效果都有限,撑一段时间而已。”
录音笔纪录李绍榕和病患之间医嘱对话,这是自保证据,无奈现在医病关系,有少部分病
患和医师演变成难以互相信任。
万芳医院外科部副主任李绍榕:“我觉得如果会偷录的人,被我发现的话,
我们一定是把他当乾隆花瓶,我会照标准答案跟你讲,我不会鸡婆,
什么对你好的方式,我都尽量保留,甚至介绍你业界比我更资深的人,
你最好去看他,不要留在我的门诊。”
万芳医院眼科部主任吴建良:“要注意一下戴太久的话,角膜会受损。”
细心地检查病患视力详细解说,但往往有少部分病患用手机按下录音键。这个想要录音的
举动,看在部分医师眼里就是一个典型“奥客行为”,影响诊断,很有可能会衍生出医师
对奥客正确诊断率比一般低,行为印象加深,甚至对病情症状的注意比一般人还要少。
记得,要让医师记得的是症状,而不是行为。
万芳医院眼科部主任吴建良:“有时候不是病患本身,有时候是家属家属在旁边,那他可
能就是会看他拿着手机,然后不是在讲电话,就是有一点点又好像想要录清楚一点,所以
拿靠近你一点,可能都不是很熟练的人啦,
所以会感觉到他使用手机的方式会有点奇怪,病人可以直接跟医生讲,不要用偷录的方式
,我觉得大家还是互相尊重比较好。”
根据卫福部医事司,公布资料显示目前全台“医疗纠纷”案件,从民国98年546件,一路
起起伏伏到了102年达到552件,由于103年到105年进入司法程序医疗案件至今尚未结案,
因此数据仍无法公布,现在医师对部分病患蒐证行为感到失望,
就连坊间许多知名整形外科诊所也如同惊弓之鸟。
记者:“医美诊所为了防止医纠,通常都会在大厅柜台加装监视器,而这两台的监视器它
可录声音,也可录影像,来确保双方的权益。”
医美整形外科院长王祥亚:“监视器下我们会有些录音或录影,那我们会告知说我们可能
有拿哪些药,或者是说像解释治疗及手术的过程,那这个就是说达到可以自保。”
医疗纠纷层出不穷,医师莫名哀告,这些都源自于医病关系紧张,就医录音这行为失去的
不只是信任,更失去彼此沟通机会。
新闻连结:
http://news.tvbs.com.tw/life/news-659139/
作者: Firstshadow (IamCatづミ'_'ミづ)   2016-06-22 21:34:00
(づ′・ω・)づ 帮医生QQ
作者: ppt12527 (小吉吉)   2016-06-22 21:37:00
如果医生可以拒绝病人,再来说医疗是消费行为吧
作者: cart76002 (参参)   2016-06-22 21:39:00
夸张
作者: aidao (爱到)   2016-06-22 21:47:00
医美才是消费行为 一般医疗行为跟医美不同吧应该分开谈
作者: Sioli (客人)   2016-06-22 22:06:00
觉得医美应该跟一般医疗行为分开谈+1
作者: ar0sdtmi (黑色眠羊)   2016-06-22 22:11:00
所以医生永远都是对的?
作者: QQmn (QQmn)   2016-06-22 22:27:00
作者: padung (满满的)   2016-06-22 22:39:00
不是消费行为还是可以蒐证啊 吵这个点没意义吧
作者: kitten631 (未知带来恐惧)   2016-06-22 22:48:00
把医疗当消费就很扯了....
作者: ar0sdtmi (黑色眠羊)   2016-06-22 22:53:00
不管是不是消费行为 应该都可以录音吧?
作者: ALI5566 (阿里)   2016-06-22 22:57:00
如果不是消费行为是什么?
作者: XD381 (C'est la vie)   2016-06-22 23:31:00
某楼脑残吗 那你去看医生请交服务费囉也要付低消喔!
作者: ppt12527 (小吉吉)   2016-06-22 23:34:00
如果是消费行为,可以拒卖吗?可以公道价八万一吗?可以因为看你不顺眼请你转院,转院途中死掉不甘我事吗?消费行为可以吧!不爽赚你钱请你去别家正常吧
作者: a0652qj (小布)   2016-06-23 00:19:00
录音很不尊重对方啊 太超过医生就不想当医师了
作者: kdroro (autogod)   2016-06-23 06:12:00
消费行为那也可以退货囉?台湾真的不缺XX耶
作者: lababy (lababy)   2016-06-23 10:58:00
会想录音就是无法互信了 没有信任为基础的医病关系是很危险的...对病患本身一点好处都没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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