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版上常常看到讨论
会不会选OO职业的人当男友
会不会喜欢会抽菸、喝酒或是...的人当男朋友
能不能接受男友有OOOO行为等
各种讨论串族繁不及备载
对我来说
喜欢就是喜欢 没有原因理由的
因为没有理由 所以不会轻易改变(因为根本不知道喜欢什么)
是一种感觉吧!
如果你因为某种原因理由而不喜欢了妳的男友
那我想你的喜欢应该是基于有/没有某些条件
因为我现在的男朋友
几乎跟我当初设想男朋友应该要有的条件相去甚远
但我没有因为这样不喜欢他 反而觉得很可爱 喜欢他的一切
当然
我觉得两个人相处最重要的是能互相“接受及包容”
当然不是说要无条件地包容或是委屈自己
而是因为喜欢所以接受及包容与自己想法不相符的事 是一件很 疴...浪漫的事?!
(实在不知道怎么形容这感觉)
就算男朋友有/没有自己原本设想的某些条件
只要能接受就能继续走下去吧!
会因为OOOO等行为而分开或许并不是因为不喜欢
而是不能接受致无法继续相处下去。
以上是以男朋友做讨论
对有些人来说如果是选另一半可能会有更多的考虑
题外话
几个月前第一次交男朋友
我常常想我爱他吗?或是喜欢而已
实在不晓得怎么区分这两种感觉
很有趣的是
当我静下心来想这个问题
我很确定我很喜欢我男朋友
但我不晓得我爱不爱他
但我每天早上睁开眼醒来想到我男朋友
第一个浮现的是我好爱你
或许是因为跨海的远距使得思念更加浓烈
以上只是我个人想法
各位女孩觉得呢? 想听听大家的想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