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闻] 太过份! 男大生水壶射精给学姊喝

楼主: drifthouse (包包维)   2016-06-16 14:47:53
这个超夸张欸
因为没有强迫威胁所以不构成猥亵罪
然后又没有言语身体接触所以不构成性骚扰
身体如果不出异状不算伤害罪
水壶没有毁损不算毁损
如果要告只能用民事的精神损伤赔偿,扣掉律师费跟时间成本根本没剩多少
超大的法律漏洞怎么可能不修法...
※ 引述《qweewqq (风一样的男子)》之铭言:
: 高师大副校长王政彦表示,事发第一时间就已报案并启动性平机制。律师陈宏义表示,
: 警方以毁损和伤害罪嫌移送,虽然说非常“牵强”,但可能也是没办法中的办法。因为女
: 生可能因为喝了水而觉得恶心、心理受创,需要去看医生, 所以可以告伤害,但江姓男
: 大生的行为,没严重到触犯妨害性自主罪,如果以《性骚扰防治法》来看,又可分为行政
: 罚和刑罚两个部分,江生的行为尚未达到刑罚的部分。对于律师的看法,警方低调的说
: ,当初有研究过相关法条,所以才决定用毁损、伤害罪嫌移送,现在全案进入侦查阶段,
: 将交由检察官侦办裁夺。(地方中心/高雄报导)
: http://goo.gl/l0r1X3
: 心得:记得多年前台大总图也发生过类似的例子
: 是不太明白这种行为的心态,只是好玩呢,还是被谜样影片误导
: 这件案子其实真的令人在意的是罚则的部分,其行为还未到刑罚的部分
: 不知大家觉得是否该需要斟酌修法?讨论看看
作者: jameshcm (亿载金城‧武)   2016-06-16 14:50:00
终于看到一个想认真讨论的人了
作者: guk (guk)   2016-06-16 14:51:00
你觉的要判多重,才符合你的期待
作者: wawaking1 (猫咪屁股)   2016-06-16 14:53:00
最后发生个案就是漏洞,是有人常常弄精液给人喝腻?
作者: jameshcm (亿载金城‧武)   2016-06-16 14:54:00
顶新案就是最好例子,大家都很e04但就是没违法;想怎么补洞比较重要
作者: AppleAlice   2016-06-16 14:58:00
之前有个射精在邻居OL鞋子里的,好像也是无法可办
作者: su4vu6   2016-06-16 14:59:00
讨论耶!!! 是讨论耶!!!
作者: wawaking1 (猫咪屁股)   2016-06-16 14:59:00
顶新跟这个不同,多数人受害跟健康疑虑,这个就单一个案还不到社会问题的程度好吗?什么都立法是要法律多如牛毛吗?
楼主: drifthouse (包包维)   2016-06-16 14:59:00
讨论有这么稀奇吗XD法律本来就应该钜细靡遗阿 我们是实体法的国家欸
作者: fuhu66 (⊙)(⊙)   2016-06-16 15:01:00
话说要补这个漏洞是要修民法还是刑法阿
作者: poeoe   2016-06-16 15:01:00
这哪是什么法律漏洞 又不是什么事都必须要由刑法来处理
楼主: drifthouse (包包维)   2016-06-16 15:03:00
所以您觉得这件事不严重 大多数人可以接受吗
作者: wawaking1 (猫咪屁股)   2016-06-16 15:03:00
法律要钜细靡遗?最好人类的行为模式都能那么容易了解拉
作者: CriminalCAO (刑事组之虎曹达华)   2016-06-16 15:04:00
毁损要件把致令不堪用扩张解释,也许有机会,不过法院应该不会采用就是了。顶多社会秩序维护法裁罚+民事赔偿吧
作者: fdd545 (肥嘟嘟)   2016-06-16 15:04:00
无法可罚的话以后会一堆变态效法吧 有人急着浮上岸囉
作者: poeoe   2016-06-16 15:04:00
照这样子 任何体液加到饮食里都该用刑法处理了
作者: teatea   2016-06-16 15:04:00
民法可以走啊,你懒得走怪法律有漏洞?
楼主: drifthouse (包包维)   2016-06-16 15:05:00
照楼上这样说人被杀也应该自己起诉就好啊
作者: su4vu6   2016-06-16 15:06:00
目前应该只能民法
作者: fuhu66 (⊙)(⊙)   2016-06-16 15:06:00
个人觉得从刑法来太严重,而且还要分是否为告诉乃论
作者: poeoe   2016-06-16 15:07:00
不是无法可罚 可以走民事求偿啊
作者: fdd545 (肥嘟嘟)   2016-06-16 15:08:00
只能用民法才怪吧 罚个钱就能在别人饮料中乱加
作者: gginindr (金城武是本名没错)   2016-06-16 15:08:00
哪里没有性骚扰
作者: thenorth (微微)   2016-06-16 15:08:00
虽然觉得很恶,但是社维法+民法,觉得差不多了
作者: fuhu66 (⊙)(⊙)   2016-06-16 15:09:00
杀人那个例子不太好,那是非告诉乃论
作者: AppleAlice   2016-06-16 15:11:00
修也不知道要修什么法,我觉得射精或吐痰或擤鼻涕在别人饮用水里都一样恶心,但若用刑法规范,界限要到哪里
作者: wt7410 (waiting)   2016-06-16 15:11:00
谦抑
作者: AppleAlice   2016-06-16 15:12:00
也是很难拿捏,而且也不可能列举完全
作者: poeoe   2016-06-16 15:13:00
如果体液加到饮食都要被入罪 不知道多少厨师会被起诉
作者: zerok (zerok)   2016-06-16 15:14:00
现在讨论的是精液 不单单是体液
作者: a0931884572 (莳生)   2016-06-16 15:15:00
可以告强制罪啊....大帽子条款不是叫假的
作者: teatea   2016-06-16 15:16:00
杀人就刑法跟民法啊,刑法就是没管那么宽那么细啊,一部法律要全部都列入所有情形本来就不可能啊,尤其刑法要从严审核
作者: poeoe   2016-06-16 15:16:00
那就怪了 如果精液要有罪 为何其他体液无罪?
作者: thenorth (微微)   2016-06-16 15:17:00
强制说不定有机会。可是他的手段算强暴胁迫吗?
作者: chouzen12 (丘人)   2016-06-16 15:17:00
厨师是会故意吐口水或滴汗进去逆
作者: a0931884572 (莳生)   2016-06-16 15:18:00
不算啊
作者: poeoe   2016-06-16 15:19:00
知道未必故意是什么吗?
作者: zerok (zerok)   2016-06-16 15:19:00
这样钻牛角尖也没办法跟你解释 等你真的遇到才能体会
作者: thenorth (微微)   2016-06-16 15:20:00
立法不可能刻意把精液、体液分开吧
作者: teatea   2016-06-16 15:22:00
机车锁大锁,有的检察官说被锁当下被害人不知所以没有强制就不起诉了,我比较好奇有起诉的案件后来有没有判决判有罪的
作者: poeoe   2016-06-16 15:23:00
这件事确实让人很不舒服 只是要修刑法比较需要审慎考量但是真的没办法用性骚扰防治法?
作者: zerok (zerok)   2016-06-16 15:26:00
希望是能让那些故意的人受到处罚 不然难保男女可能都会喝到别人的....= =
作者: AppleAlice   2016-06-16 15:26:00
有阿不是有律师出来说明可能适用性骚扰防治法的行政罚但这篇想讨论的是要不要用刑法来处里吧
作者: CriminalCAO (刑事组之虎曹达华)   2016-06-16 15:27:00
性骚扰防治法 全部要件不合,可以看看第25条
作者: fdd545 (肥嘟嘟)   2016-06-16 15:27:00
性骚里就有刑事罚则不是吗
作者: AppleAlice   2016-06-16 15:28:00
如果要用性骚扰防治法里的刑罚相关规定,就检察官就得
作者: CriminalCAO (刑事组之虎曹达华)   2016-06-16 15:28:00
就刑罚的方面来说
作者: jameshcm (亿载金城‧武)   2016-06-16 15:28:00
目前刑法刑度是多次修改平衡而得来,硬要加个新东西进去
作者: poeoe   2016-06-16 15:31:00
看了一下25条 要件确实不合
作者: BanJarvan4 (不解釋)   2016-06-16 15:36:00
诬告性侵 或有意图的严重多了 也没修.....
作者: chungrew (work hard, play hard)   2016-06-16 15:38:00
还是要像小灯泡妈妈说的,透过教育来解决问题较好光靠法律很难约束这类前所未见的奇奇怪怪行为多一件个案就要立一个新法,那立法院再多时间也不够用提升人民素质,像北欧国家那样,大家能够自重自律比较好
作者: NCTUEE800808 (交大碇真嗣)   2016-06-16 15:43:00
只要说那个瓶子我不知道是谁的,根本拿他没办法,毕竟当时那个女的不在座位上,只能调监视器看他有没有预谋犯案。台湾的教育和素质都颇ㄏ
作者: GarfieldCxT (本多)   2016-06-16 15:48:00
我看你应该是觉得判赔个几百万才可以吧
作者: Sioli (客人)   2016-06-16 15:48:00
不一定只有女生会受害..他喜欢也可以随便拿别人的瓶子尿尿
作者: Prestige (面包师路非)   2016-06-16 15:52:00
怎么对学姐这么不尊重 追不到也不能变态成这样啊
作者: jimmy524846   2016-06-16 16:11:00
猥亵跟性骚扰感觉可以修一下加进去 剩下两个大概没办法
作者: k2902914 (丑丑)   2016-06-16 17:41:00
身为男性我觉得很严重啊,这是很严重的侵犯耶
作者: dreamkill (CNT)   2016-06-16 19:13:00
不知是否可举证精子为营养品
作者: yingrain (丽莎)   2016-06-16 19:25:00
这不是个案,已经发生好几例了
作者: tipsofwarren (tipsofwarren)   2016-06-16 21:31:00
学美国开放民众拥枪入宪 送他老二土豆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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