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朋友约在三周前发生车祸被后车撞
当下没有报警 双方都离开事故现场
朋友在一旁休息 惊魂未定
数分钟后才发现身体有剧烈的疼痛
立刻挂了急诊有开诊断证明
急诊室后就到派出所做了笔录
路口监视器也有拍下车祸完整发生情况
警察当下问她是否要提告
过失伤害或是伤害
但警察先生说有可能被对方反咬诬告
引导我朋友先调解
最后请我朋友在“道路交通事故调查笔录”上签名 就请朋友离开派出所了
没有拿到报案三联单(?)
到现在为止警察那边都没有任何消息
请问如果要调解
是我朋友自己要去调解委员会申请吗??
监视器的部分
也是自己要去跟警察局用随身碟复制过来吗??
拜托有过来人的经验分享 谢谢妳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