版众们好,我有一个问题想问大家看法:
假设包话你在内有4个好朋友,其中一个是港澳友人,简称为L。
L快要去欧洲读书了,所以L一直约大家,希望大家可以聚一聚,
希望大家可以去他的国家找他玩。
于是大家乔时间,约好一起去L所在的国家玩。
假设4个人敲定了1-3号,就约这三天两夜一起去L的国家,一起玩乐,
然后机票订了、饭店订了、特休请了,
L说好要带你们去玩,他有车。
结果出发前几天L突然告知你,他3号要上班。
所以3号那天你们要自己去玩自己去机场。
想问各位,你会生气吗?
我个人对“一起玩”的定义就是1-3号都应该一起行动,
是只有我这样想吗?是我有问题吗?
我一直以为大家约好了这三天就是这三天时间是共同的,
否则就应该在事前就说清楚,不然就不要约,
或者我们也可以不用排2号晚上住宿啊,
2号晚上就可以飞回国了!
我们是说好去找L,L不就是主角是地主吗?
然后主角自己约我们这三天去找他玩,
结果自己去上班,这哪招?
结果L骂我,说我专断,
什么都要照我的意思走,
说他有不能不去上班的理由,我都不懂为他想。
我想问,这不是原则问题吗?
在敲定这个时间的时候,
不就应该先把“能不能不上班”这些都考虑进去,
才能够跟我们约吗?
不然是随口说说的吗!
真的是我专断我有问题吗?
※补充(同推文补充):
L不是临时被抓去上班,也不是公司逼他的。
他是自己排班,是兼职。
是因为他发现这一个月他请假请太多,怕会被公司说话,
才决定这天去上班。
我会不高兴是本来都说好了。而且是几个月前就订了的时间。
因为如果不是要去找他玩,我们才不会去港澳也不会多留,都去过N次了=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