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就是你口中所说的护航亲友团,
印象中昨天晚上我并没有针对双方的言论表达任何意见,
我只是不解你口口声声认为公众人物应该要有舆论道德,
因此想先确认你对于公众人物的定义为何,
但我发现你的说法是“只要开了粉专即为公众人物”,
以及“只要拥有部落格就是公众人物”
这真的让我觉得太莫名其妙了。XD
记得我昨天说的最后一句吗?
我说你大可直接表达你不喜欢她的言论,
而非张著道德正义的大旗,反而有失力道。
结果我直接被你打成护航亲友团?
好哦,你就继续照着你的意思过活吧,
遇到与自己意见不合的就把对方直接打成对立面,
还不断强调刑法妨碍名誉篇,
看看你现在的所作所为有多么令人厌恶就好。
伟哉法律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