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开厕所门后
屋主绞杀小偷的行为 其实很合理的
如果小偷持有刀或枪
那当然要先下手为强吧
如果在打电话报警的途中 小偷才开门 然后用刀械或枪械挟持妻小
那要怎么办呢?
※ 引述《chirex (铁石哥_不含铜锂锌)》之铭言:
: 这如果只看新闻内文判案的话,才会觉得法官是恐龙。
: 但实际上这新闻去年就报过了。
: 而且要看判决书才会比较清楚判决内容。
: 其实是小偷发现屋主回家后,就把自已反锁躲在厕所内,
: 所以对屋主并没有造成立即性的危险。
: 但屋主自持练过武,就打开厕所跟小偷对恃,双方才会产生扭打,
: 进一步误杀小偷。
: (其实这屋主的处置方式本身就是很危险的,因为他身旁还有怀孕的妻子,
: 如果他敲开厕所的门时小偷冲出来挟持他的妻子,反而对他更不利,
: 正确的方式应该是先安置妇儒,以保安全,然后通知警察到场后再作处理,
: 不要自已上,那真的很危险)<==千金之子不死于盗贼
: 台湾并不是美国,没有所谓的堡垒法。所以屋主没有直接报警,
: 而是动用私有武力打算私了,本身就是有争议性的。
: 就像如果有人捉到小偷,然后动用私刑教训他一顿,
: 结果不小心把小偷打成重残或是致死,
: 那倒底算是过失还是故意?
: 这些都是可以讨论的。
: 我是觉得新闻内文也很避重就轻就是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