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标题:
为护孕妻打死贼!勇夫“防卫过当”判有罪 被求偿3百多万
新闻内容:
社会中心/综合报导
家中遇窃,不幸将贼击毙有罪?昨(17日)一案例屋主被判“防卫过当”,依过失致死罪
判刑3个月有期徒刑,得易科罚金9万元,缓刑2年。不过回忆当初,屋主说他为了家人,
这样做并不后悔,万一不拼命恐怕结果是两尸三命。
台北市一名何姓男子,在前(2014)年一日晚间与怀孕的妻子回家时,惊见张姓窃贼刚好
在家偷盗,何男为保护孕妻,因此与窃贼对抗,何男因受过柔道训练,将窃贼压制在地时
紧扣颈部,不料等警方到达现场,张姓窃贼已脸发黑,送医宣告不治。
家里遭小偷但是旁边有怀孕的太太,会不会跟小偷拼命?虽然何男坚持自己是正当防卫,
但法官勘验最后认为,屋主何男发现窃贼“快被勒毙!”却没有及时停止强压行为,最后
致使张男死亡。因此法官判何男“防卫过当”。
而张姓窃贼的父母,则不甘心儿子被勒死,并提出附带民事诉讼,要向何男求偿300多万
元,此案目前还在民事法庭审理中。
新闻连结:
http://www.setn.com/News.aspx?NewsID=147629
心得:
这世界到底怎么了?
难道我老婆怀孕被小偷闯进来我应该要喊观迎光临慢偷慢走请小心阶梯吗?
然后还被求偿300多万? 我的天
总是说人民是民粹 不懂法律
但是人民看台湾法官判刑真的很离谱 像是活在象牙塔世界的人
警察击毙抢匪要被判刑还要赔偿(先前有一个警察打轮胎的新闻不知道大家记得吗)
保护怀孕老婆打死小偷也被判刑还可能要赔偿
到底有没有懂法律大神的板友可以解释一下这怎么判的?
当初还以为最后可以无罪
法官家里被偷都喊欢迎光临吗?
美国堡垒原则在台湾应该被采用才是
家都不是避风港了哪里是避风港
我老婆怀孕 小偷进来 我还不海扁小偷?
为什么对加害者都是这么宽宏大量?
我看不懂 也无法懂
还盼法律人说个清楚 讲个明白
基本上就是,你扁可以,但扁到对方无还击能力了就要停下来,不能扁死
台湾就是有恐龙吠屎才会有恐龙法官啊 都不准国家机器执行死刑了 何况是个人行刑zzz
防卫过当判3个月,而且有缓刑,觉得很适当;然后求偿是对方求偿,随便喊价的,最后判多少还没出来
犯人基本上就不应该有人权可言 不懂为什么一堆人帮罪犯说话还要吠屎 根本就是人渣的一群
刑事虽有罪但被判缓刑,缓刑,缓刑,其实不重。不要再觉得法官有问题。那是法律层次该讨论的
支持堡垒原则,问题是旧的法条摆在那里,法条是立委负责的,而立委是人民选的
作者:
BeStone (石)
2016-05-18 14:11:00不过当时丈夫不一定知道窃贼有没有武器... 就算过当也是情有可原孕妇在紧张的情境下也可能会流产 甚至有生命危险
罪犯父母都没人肉搜吗?真想让这对双亲知道肉搜的威力想死就继续求偿吧 别到时出来又哭哭要烧炭还找记者来拍
作者:
BeStone (石)
2016-05-18 14:13:00窃贼的父母比较恐龙... 小孩教不好还敢求偿
美国壁垒原则有历史因素,台湾就是没走这套(台湾走日德体系的),你要走的话建议从立法委员下手比较有机会
你在这里跟我讲打架论也没有用啊,基本上法律就是讲理,所以没有什么失去理智的余地,法律上有过失杀人有义愤杀人,在这些情形下一定会判的比较轻,但杀人就是杀人,不可能什么责任都不用负,这就是法律,不满意你可以发动修法,就这样
作者:
chungrew (work hard, play hard)
2016-05-18 14:19:00有实务经验就知道 根本不可能判300万这么多
作者:
BeStone (石)
2016-05-18 14:20:00其实我想到一个问题... 如果以后谋杀人在自己家里
作者:
willow 2016-05-18 14:20:00窃贼父母真的很渣
什么叫做犯人没人权 如果有人在ptt嘴人被告 成罪的话也是犯人 那是不是也没人权?
我觉得法官判的还不错了啊,也没有很重,小偷家属比较恐龙
作者:
gginindr (金城武是本名没错)
2016-05-18 14:23:00台湾地狭人稠 不太适合
刑事部分法官真的是已经尽可能让他减到最轻了民事小偷父母这样开价,就看看判的结果怎样吧这篇新闻没有,不过我看别篇新闻说检察官有提出到场
员警提供的画面,说明当时小偷已经脸色发黑之类的,法院可能有看到其他资料,才认定是防卫过当
你的感想显示你根本连基础的法律认知都没有刑事跟民事的内涵有何差异,多查一下吧
作者: rgreen (rgreen) 2016-05-18 14:33:00
可以不要看了新闻就乱骂吗?要批评好歹也看过判决再来吧
作者:
Otter3 (P毛)
2016-05-18 14:33:00觉得判决合理
美国堡垒原则有他的背景在吧…因为偷窃罪不至死,而屋主过失杀了人,所以被处罚,这样你有懂一点吗?
作者: abbymax 2016-05-18 14:35:00
小偷家属也太扯
作者:
chungrew (work hard, play hard)
2016-05-18 14:37:00其实判决很合理 防卫过当给论罪科刑 但没有很重而且其情可悯 给了缓刑以社会一般通念来看 是兼顾法理情的优质判决
作者:
chungrew (work hard, play hard)
2016-05-18 14:40:00然后刑事部分已由刑事庭审理完毕,民事庭另开庭审理
作者:
chungrew (work hard, play hard)
2016-05-18 14:41:00而且去翻翻判决书,参考前案,基本上不可能赔到300多万你的心得有些偏颇了,我觉得可以给法官肯定
我觉得 czaritza 说的是对的啊 我们是法定社会 而且丈夫有防卫过当 所以3个月还可以啦 而且之后还可以在上诉可以在减 法官多少也会有舆论的压力
作者:
llliii5 (li)
2016-05-18 14:58:00怪法律,不要怪法官,法官只是依法裁判,谢谢
作者:
kidd0 (单纯过生活)
2016-05-18 14:58:00一句话"比例原则"就可以解释,还有不懂保垒原则不要乱说,更何况美国50州也没有每州都有堡垒原则,法盲不要丢人现眼~
还真的有人被媒体风向影响,大开眼界,当小偷被发现然后被勒毙你不觉得怪怪吗,你说的对是正当防卫,但有必要吗,已经压制住了但发现别人脸色发黑,正常人应该会放松吧,不会继续这么强力的行为啊,结果把人勒毙,哇才知道事情大条了,你不觉得整件事情没这么简单吗
作者:
s87623 (发废文记录生活)
2016-05-18 15:01:00要不要干脆法院废掉 以后犯罪送立院审 最合民意
而且该案的勇夫使用的绞技,据格斗版的大大说是可以控制的被制服者的状态的,当然啦当下情况真的很难纯理性的判断
作者:
kidd0 (单纯过生活)
2016-05-18 15:12:00对方无力抵抗后就该松手了,脑充血不放你就准备吃官司吧!
作者:
gginindr (金城武是本名没错)
2016-05-18 15:13:00恐龙乡民
作者: lb0115118a (欣芳) 2016-05-18 15:42:00
标题都说了“防卫过当”“防卫过当”有那么难懂?
作者:
roxas (旁白)
2016-05-18 16:13:00以打死人来说这刑度已经很轻了...
作者: GDDD (me) 2016-05-18 16:36:00
不要只看新闻...
作者:
arlun ( 风吹雪无痕)
2016-05-18 16:40:00美国不就是因为枪枝泛滥 所以才要有堡垒法吗 在美国的民众遇到的危险比台湾高很多美国才是犯罪者天堂 枪枝取得比台湾容易很多
作者: sa52781 (Vzj) 2016-05-18 16:45:00
呵恐龙乡民 不能在同意更多
犯人真的没有人权吗?我一直觉得这说法很有趣,所以只要确定是犯人,我们应该可以用各种极其残忍的手法虐待他们对不对
作者:
kem0606 (Kem)
2016-05-18 17:14:00小偷没来不就没事
作者: sherbet 2016-05-18 18:18:00
学运时如果蔡正元把闯入立法院的学生打死你大概也没意见当下蔡正元只会看到是一群人闯进来又不知什么目的 说不定是年轻恐怖份子 很有道理齁?又如果当时蔡正元还带着年幼的女儿待在立法院里办公呢 他要保护幼女喔
作者:
lenti (啄木鸟)
2016-05-18 18:21:00他是练过柔术的人,是有些过当,不过在当时极度肾上腺素分泌的情况下很难控制。法官判有罪,但可易课罚金,缓刑两年,还不算太离谱
作者:
symjay (symjay)
2016-05-18 20:24:00所以你开车闯红灯,红线乱停,警察可以直接把你抓出来枪毙囉??
作者:
fytnship (<( ̄︶ ̄)>)
2016-05-18 21:46:00的确防卫过当 但求偿也无理 侵门踏户还要人家赔什么?
作者:
chungrew (work hard, play hard)
2016-05-18 22:37:00小偷就没有人权?中国有发生男保安强奸女小偷的案件小偷去偷窃固然不对,但她就没有人权了吗?另一方就可对她为所欲为了吗? 这也不合理
我老婆怀孕 小偷进来 我还不海扁小偷?<<<照理说应该先逃吧?如果他有武器不是更让自己暴露在危险中?
作者:
asd0604 (TY_Oscar)
2016-05-19 00:54:00若不判刑,以后看到小偷就可以把小偷打死吗?
恐龙乡民绝对比恐龙法官多上不少啦还怪给社会咧XDDDDDDDD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