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情] 郑捷的死刑很仓促很可惜? 当然可惜

楼主: varda0821 (boy)   2016-05-12 09:42:20
我想社会多数会认为郑捷是罪有应得
多数的人也认为他就是死刑
但是这样粗糙的手段,让人觉得可惜
一、制度的建立
我们一直在吵转型正义 要建立制度
德国被誉为转型正义最彻底的国家
为什么?
纽伦堡大审
无论是多么恶劣的人 屠杀了上千上万的人
我也要让他在法制下被检视
我们既然要建立一套原则 就不应该轻易有例外
我理想中郑捷的下场会是这样:
“他可能会经过三、四次的非常上诉
这过程可能会拖了4、5年
每次的上诉 废死跟反废死都会互骂
而郑捷也许他武装的心会动摇
也许他的父母也许会去看看他
三次驳回后
2到5年的等待执行期间
在这过程中
郑捷会因为死期的不确定崩溃
他或许会懊悔 或许临死前会怕死”
这才是我想要的死刑制度
一个犯罪人反复的被检视 他的行为、他的内心反复的被社会大众检视
就算你是罪有应得
就算你杀人是为了求死
也没让你这么好死
你必须懊悔 然后去死
郑捷这个案件很可惜
他是少数让废死只能表达他们废死的理念
也不敢大肆宣扬他的无辜
郑捷的案件可以作为一个确定死刑的表率
很可惜
这么粗糙的死刑只会让人更质疑死刑这个制度
我一刹那都怀疑LIS是废死派来的
二、生命的价值
打从热战冷战后 人类试图唤起生命的重要性
就算是一个罪大恶极的人 他的行为值得唾弃 但他的生命仍然值得我们珍视
所以 我们会一起反复的检视他
为什么
给予他说话的机会
为什么
这不只意谓著教化的可能、犯罪学研究,更大的是对生命的一种珍视
对于他所杀害的生命
对他的生命
对所有生命 我相信唯有唤起所有的人对所有的生命的珍视变成一种习惯
人们才不会轻易的夺取人的性命
三、不要为自己的苟且而得意
“如果天空是黑暗的,那就摸黑生存;
如果发出声音是危险的,那就保持沉默;
如果自觉无力发光的,那就蜷伏于墙角。
但不要习惯了黑暗就为黑暗辩护;
不要为自己的苟且而得意;
不要嘲讽那些比自己更勇敢热情的人们。
我们可以卑微如尘土,不可扭曲如蛆虫。”
我只是一个好好的生活的人,关我什么事?
从228到白色恐怖
世界各处的种族屠杀
一直存在这样的人
你好好的生活很好 非常好
一个人能好好的照顾自己 就非常了不起了
但不要去习惯黑暗就为黑暗辩护
不要为黑暗辩护
不要为黑暗辩护
不要为黑暗辩护
你觉得不关你的事 就闭嘴好好生活
不期待你发光发热

不要为黑暗辩护
不要为自己的苟且得意
不要为自己的苟且得意
不要为自己的苟且得意
我们现在回头看这些既得利益者的嘴脸
他们觉得228不关他们的事
他们好好的生活
他们觉得美丽岛不关他们的事
他们好好的生活
他们觉得所有的事都不关他们的事
他不会知道他所拥有的这些 除了他的努力
更多的是一群傻子发光发热所争取的
反正他好好生活
其他的不关他的事
看不出黑暗就闭嘴
继续过没人重视的生活
继续在黑暗中苟且
想挣扎就声嘶力竭
寻求协助
不然就闭嘴
作者: jameshcm (亿载金城‧武)   2016-05-12 09:43:00
只认同最后一句话
作者: su4vu6   2016-05-12 09:44:00
\开放安乐死/
作者: LCWA103A (打老虎)   2016-05-12 09:44:00
你有想过家属的挣扎吗
作者: airlow (不存在的骑士)   2016-05-12 09:48:00
我怎么觉得你这反而是在消费郑捷,判他死了还要压榨他的最
作者: LCWA103A (打老虎)   2016-05-12 09:48:00
他杀我表哥的那天,我没有一天不希望司法能赶快执法,对于你这种人,真的遇到我看你说不出这种话
作者: airlow (不存在的骑士)   2016-05-12 09:49:00
后价值,你想反复检视他,可是他的案情简单明了,要检视啥还要求他死前必得懊悔,你这才是自以为是的傲慢吧
作者: su4vu6   2016-05-12 09:50:00
反正就报复心态
作者: eric791112 (ericfu)   2016-05-12 09:50:00
人之将死其言也善麻,郑会乖乖让你们研究吼~~~曾文钦之类的垃圾也是吧,
作者: LCWA103A (打老虎)   2016-05-12 09:51:00
你跟应 张之流没什么差别,就是想介这议题搏版面
作者: makihara (Frozen In Time)   2016-05-12 09:52:00
尊重你有发表言论的自由与权利。
作者: agreerga (鸭毛)   2016-05-12 09:52:00
不懂为什么仓促 从犯案到现在也争论好久了
作者: attore70 (attore70)   2016-05-12 09:54:00
不去探究背后的原因只是一心想处死犯人,类似的案件及受害者只会一直出现而已,但反正也没什么人在乎吧,犯人死了就天下太平喽~
作者: vesia (欧帕)   2016-05-12 09:55:00
你也没想过希望他赶快去死的家属啊,你有平衡吗然后执行了就不能探究背后原因,这是一种错觉吧两件事根本不冲突
作者: leocat (随风飘逝的小花)   2016-05-12 10:01:00
推。楼上人死了是要怎么研究他犯罪的原因?自己脑补喔?
作者: su4vu6   2016-05-12 10:02:00
研究他脑阿 切开来
作者: Thors (Thors)   2016-05-12 10:06:00
自以为是
作者: deann (古美门上身)   2016-05-12 10:10:00
反复检视的过程中 被害人家属的心是不是再撕裂一次..
作者: Thors (Thors)   2016-05-12 10:16:00
2楼就是受害人家属喽说错,是5楼
作者: ANava (只发优文)   2016-05-12 10:20:00
跟废死联盟有8成像喔呵呵呵
作者: airlow (不存在的骑士)   2016-05-12 10:23:00
无视被害人家属的感想,只去关心想像中可以从郑捷压榨到的
作者: AppleAlice   2016-05-12 10:27:00
你讲的好像郑捷犯案后暴民一拥而上把他打死一样他难道没有在法制下被检视吗?? 只因为不符合你的理想就说是例外,完全无视这个案子就是已经整个制度走完了的事实
作者: pocaduck   2016-05-12 10:29:00
其实我大部分认同你说到,但第一郑捷能不能通过非常上诉我是存疑,二来是法律审,和郑捷犯行无关,而是检讨援引的法条
作者: AppleAlice   2016-05-12 10:29:00
另外他也不是被关在黑牢,他没有说话的机会吗??
作者: LCWA103A (打老虎)   2016-05-12 10:29:00
在回文中你提到:你希望他想死没这么容易 我想请教你是凭什么说出这句话
作者: AppleAlice   2016-05-12 10:30:00
至于你想要的他懊悔、怕死,这根本是出自一个不切实的想像,如果一个死刑犯没忏悔没害怕就被处死了那他受到的教训还不够,你(和其他相同想法的人)无法被满足
作者: ccufcc (皮卡波)   2016-05-12 10:35:00
推推
作者: pipida00 (屁屁大)   2016-05-12 10:37:00
其实就是要按照规矩跟顺序来,否则国家法治荡然无存
作者: beartsubaki   2016-05-12 10:40:00
不清楚台湾法律 非常上诉是可以一直不断提出的吗?
作者: vikutoria (我有个梦但不想说)   2016-05-12 10:42:00
看那个你理想的过程 我觉得你也蛮无聊的你想玩他就直说
作者: winniekuma (Kuma)   2016-05-12 10:44:00
没在看新闻吼? 被害家属感觉怎样可不是我们脑补来的XD
作者: baigyatsh (想吃黑鲔鱼)   2016-05-12 10:47:00
不食人间烟火 受害家属都讲的明白 你还在虚拟一个来说没考虑他感受
作者: winniekuma (Kuma)   2016-05-12 10:47:00
http://goo.gl/Rt4Or8 http://goo.gl/exynFB 自己找不要学学运那套来讲 根本不同的东西 用用脑子好吗XDhttp://i.imgur.com/omVn6Tj.jpg 抱歉阿 忍不住
作者: valinor (valerie)   2016-05-12 10:58:00
认同你,法治有他的意义存在,草率的做出行刑这件事情,不按照既有程序,那跟人民自己死刑没有两样,就不是我们能托付的政府,永远不是人杀了事情就解决了
作者: linein (linein)   2016-05-12 10:59:00
第一点看得出非法律系,整段不合理,非常上诉是为了避免冤审,不是为了折磨死刑犯与被害人,没错,非常上诉也会折磨被害人
作者: sheep0121 (飞翔起因于渴望自由)   2016-05-12 10:59:00
等你真的能站在受害家属的立场再说吧……郑捷一案有太多嘴砲,反正死的不是自己至亲的人,随便讲讲显得自己有关心社会议题,为了吸引大众目光还可以扯谎说自己是啥惭悔师,这社会真的病了所以以后死刑犯都声张自己有精神问题,然后吸引学者去探讨背后原因,然后只要他不说明白,就一天不准执行死刑是不是
作者: linein (linein)   2016-05-12 11:04:00
转型正义不是这样解释的吧
作者: satsuya0114 (satsuya)   2016-05-12 11:06:00
可以给我翻译翻译第三点吗?
作者: jun123rong (jun)   2016-05-12 11:06:00
有理想是好事,但要先学会正确知识
作者: winniekuma (Kuma)   2016-05-12 11:08:00
帮翻译: 第三段就是学太阳花那套讲法 可是却不会用结果用错地方XDDD 觉得可爱我认真觉得 要挑大旗来战的 惦惦自己斤两 不要扯别人后腿比较好 你队友看到你这篇应该只会扶额摇头你要不要回应我上面贴的连结阿XD? 什么不学学版主"赶快把人处死 被害人家属就好过了?"
作者: LCWA103A (打老虎)   2016-05-12 11:18:00
看回文不得不嘘了
作者: AppleAlice   2016-05-12 11:49:00
换律师原因很多,不附理由换也可以,法律上根本没规定换律师的原因一定要怎样而且其实不委任律师反而更能拖时间,审理中换律师法官有的根本不管你,不是每次都可以用"甫受委任,阅卷后表示意见"来拖时间的,你完全搞错了
作者: chobits80301 (iris)   2016-05-12 12:13:00
作者: AppleAlice   2016-05-12 12:21:00
那我就更不懂了,到什么时候、什么程度才叫"社会准备好"?? 这个问题你问100个人搞不好有120个答案,非常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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