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实你举的这个例子,可以改得更好一些
屈臣氏或康是美把商品放门外兜售,增加吸引力
就如同露肩穿短裙一样,如果被拿走偷走、被强X,当然强力谴责加害者,这点无庸置疑
但是阿
如果自己去夜店喝醉,丧失行为能力,也就是昏天暗地,自己管不到自己身体了
那就如同屈臣氏或康是美,在夜晚把灯关了、把门拉下来,管不到商品了
如果这时被怎么样了(东西被拿走了)
而且早上清醒时才发现(早上拉开铁门营业才发现)
依然可以有机会告成功性侵(侵占)之类等等
但部份的人也会觉得你活该
我觉得虽然加害人是错的没错
但把自己放任不管暴露到危险之中,是可以被讨论的
※ 引述《mokumi (mokumi)》之铭言:
: 在台湾目前的风气下 在夜店喝到醉倒
: 真的是很不智啦!毕竟社会水准就不到那。
: 但是还是不能认定他们有错呀
: 像是屈臣氏或是康是美把商品放在门口外兜售
: 其实也是增加被偷的风险吧?
: 但是如果他们被偷了 有人会觉得他们活该吗?
: 如果有小偷说 “我也没有多大的错呀!他就把东西放那,那么好拿 我忍不住偷了一些,
: 屈臣氏也要负点责任吧!”
: 甚至旁观者还认为“屈臣氏其实是想赚钱吧!把东西放那里分明是引诱别人偷 ,别人偷
: 了之后再来威胁要报警 赚和解金 好好赚喔~”
: 这样的话 有人会认同吗?
: 大部分都不会吧! 因为我们社会的水准有到那边
: 相反的 如果在某些地区 屈臣氏那种摆法被偷了 有人会觉得活该也不一定
: 回到女生上夜店这件事
: 希望有一天社会水准有到那
: 毕竟这种觉得女生在夜店被怎样是活该的想法
: 会助长犯罪的
: 就像某些国家的男性 女生随便什么举动、穿着都是人家在引诱他 都是女生的错
: 因此相关的犯罪也是层出不穷
: 在台湾是比较没那么极端 不过某些时候也是很类似啦 夜店都给男生去就好了
: 我们也可以等男生喝醉被刚刚再来笑呀
: “反正男生去夜店喝醉被刚刚也是刚刚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