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好意思,因为专版好少人,只好先来这问,谢谢
因为我伯母拿最近发的综合所得税单来问我,
我也一时看不太懂
因为国税局寄来的是,常年卧病在家的"伯父"
伯母62岁(任职于政府单位,非公务员,是劳工身份)
伯父70岁 (常年卧病在家,十年就已退休,无任何在外工作,每天在家)
纳税义务人;伯父
无任何股票,股息之类的,无当人头户
所得人:伯母 <<真正有赚钱的人,
所得人公司;伯母的公司 (任职于政府单位,非公务员,是劳工身份)
所得人全年薪资所得:伯母 58万
纳税义务人;伯父需缴约5200元
我比较纳闷的是为什么缴税义务人是"伯父"呢?
作者: changechange (大D) 2016-04-24 11:01:00
过往夫妻都是合并报税,以其中一人为纳税义务人,如果没至国税局更改或自行上网更改明年还会寄一样计算方式的税单过来(他不会自行帮你选择最节税的计算方式)以你伯父的状况,如果用伯母为纳税义务人再报扶养伯父还可以有扣除额哦(70岁以上还比一般高
作者: changechange (大D) 2016-04-24 11:30:00
更正一下~应该是免税额不是扣除额!如果伯母的所得净额没有超过52万,可以考虑给所得更高的直系卑亲属报扶养(差一个级距会差不少钱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