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的状况就是男方跟女方都可以去验小孩的DNA,而且这件事[没有被法律禁止]。
去验DNA的一方可以选择是否告诉自己的合法伴侣。但要是对方知道这件事,他也可能会做
出这是不相信我忠诚或这是不信任我的评价。
你可以去验DNA跟对方给你这种评价没有冲突。所以不要想着说服别人他这不应该评价这些
行为是不信任的表现。那是他的自由。
如果想主张得是[替小孩验DNA不应该被视为是不信任的表现,而是对婚姻的保障。]
如果目的是说服别人这样做比较好,那就提出理由说明。但这终归是价值观上的取舍。不
会因为你接受验或不接受验就显得比较高尚或低级。
不知道为何我觉得很多人不自觉把自己的立场带进案例里面。
对那些知道自己忠诚的人而言,带入后当然会觉得自己行得正坐得直为什么要被无故怀疑
。可是带入男方立场的人可能这类案例看多后就会担心。类似就跟失败的婚姻看多后,会
怀疑婚姻是否能长久美满的人。或者类似看多那种平常不查手机,结果一查东窗事发的出
轨案例,因此以后交往都决定要查看对方手机。
这样带进去讨论当然没有共识啊,一方是确定自己忠诚的人,另一方是已怀疑的人。这样
到底是要讨论什么啊囧?
另外如果那么担心,本来就可以自己去验。无论是否告知伴侣。但是伴侣知道后,他会做
出什么评价又是另一回事。别人的例子造成你的不安全感,所以你想做更多去确认对方的
忠诚这没什么问题啊。可是你的伴侣并没有”义务“一定要接受这是合理的所以不能批评
它。
如果想避免这种争吵,最快的方就是不要结婚(X),找一个价值观相同的人结婚(O)
。找一个在验DNA上价值观一致的人结婚不就好了?
一般而言,女方通常最清楚自己小孩的父亲是谁。除此之外的人都真的要确认只能倚赖验
DNA。所以男方的不安全感蛮可以理解的。可是说到底别人既没有道德义务也没有法律上的义务
为了满足某人的安全感做这些事。
到何种程度才算尽了忠诚,很明显是个人价值观的问题。
立法就更好笑了。不小心养到别人小孩这种理由可以诉诸公共利益来立法成为规范?
如果要谈论立法层级,应该是要改变现状的那一方主张并证明强制验DNA带来的利益远胜
于它对个人自由的侵犯。现状并没有禁止验DNA,所以我根本不能理解为何这有任何立法的
必要。
就我个人观点来说,它会变成讨论的问题都是一件很好笑的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