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闻] 遭右转女学生擦撞 25岁淡大研究生遭公共汽车

楼主: s9351009 (我有老三)   2016-04-12 10:42:37
※ 引述《jackhu0918 (天使在梦中遨游)》之铭言:
: ※ 引述《wb77 (剩蚊冻蒜)》之铭言:
: : 新闻标题:
: : 遭右转女学生擦撞 25岁淡大研究生遭公共汽车辗脏器外露亡
: : 新闻内容:
: : 社会中心/综合报导
: : 新北市八里区龙米路一段11日上午发生2名20几岁学生骑机车擦撞,其中一位淡江周
姓?
: : 研究生被卷入857路公共汽车底部,且遭拖行10公尺,当场脏器外露死亡,另一部机车则
是?
: : 碰倒地,女学生没受伤但惊魂未定,车祸发生原因正由警方调查中。死者家属到场情

: : 底崩溃,因为谁也想不到,儿子不过出门上学却遇死劫。
: : 由张姓司机驾驶的一部台北客运857路公共汽车,11日上午9点10分左右,行经龙米路一段
52
: : 前(往八里方向),与2部机车发生擦撞,其中一名25岁周姓研究生被卷入车底且遭
拖?
: : ,脏器外露当场死亡。
: : 警方调阅监视器发现,21岁台北城市科大余姓女大生,当时加完油欲右转骑上龙米路

: : 学校,一转出路口就与直行的周生擦撞,摔倒在地,但25岁淡江研究生骑乘的机车倒

: : ,遭随后而来的公共汽车拖行近10公尺,当场遭辗毙;余女仅受轻伤没有大碍。而辗过周

: : 者的公共汽车司机,则是情绪低落,不发一语。
: : 女骑士表示自己也不清楚发生什么事,“当时从加油站出来,就被后面撞到,我是没

: : 到他的车,我被撞之后就是一直滚哇,起来后发现,他的车怎么不见。”目前公共汽车司

: : 死者发生擦撞的骑士,都已被依过失致死移送,相关肇责得等鉴定报告出炉后厘清。
: : 死者父母亲赶到车祸现场,看见自己的大儿子卡在公共汽车底下,难忍情绪当场痛哭失声

: : 场瘫软跪地,频频哭喊“到底怎么会这样子,车子到底怎么开的,怎么开的啦。”因

: : 也想不到,儿子不过出门上学,却遭遇死劫。
: : 据了解,25岁周姓死者考上淡大研究所后,都会从泰山骑车上学,但没想到这条几乎

: : 骑的龙米路,如今成了家属的断肠路。
: : 新闻连结:
: : http://goo.gl/usXy9H
: : 心得:
: : *po文本意不是战男女,谢谢*
: : 看到这则新闻真的超傻眼der
: : 文中只有写到擦撞 但看完影片后......
: : 肇事骑士 一直说不知道哇 没看到她的车 没感觉 我"被撞"就是一直滚哇
: : 但因抢快右转的肇事骑士 不只害死了淡江的学生 还害了司机大哥
: : 明明知道车流量多 为何要急着右转? 多等一会儿 憾事就不会发生
: : 唉 现在讲什么也都没用
: : 但依照台湾鬼岛的习惯 一定会先告司机.....
: : 希望家属能明辨是非>_<!!
: → s902131: 这不是十字路口 所以没有红绿灯 04/11 22:
31
: → s902131: https://goo.gl/maps/m1sA5G9EL9E2 google街景 04/11 22:
32
: 所以那个女生的确没有红灯右转,
: 不过她是从旁边驶入主线道,
: 所以她是未礼让直行车辆.
: 道路交通管理处罚条例
: 第四十八条(汽车驾驶人之处罚-违规转弯或变换车道)
: 汽车驾驶人转弯或变换车道时,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处新台币六百元以上
: 一千八百元以下罚锾:
: 一、在转弯或变换车道前,未使用方向灯或不注意来、往行人,或转弯前
: 未减速慢行。
: 二、不依标志、标线、号志指示。
: 三、行经交岔路口未达中心处,占用来车道抢先左转弯。
: 四、在多车道右转弯,不先驶入外侧车道,或多车道左转弯,不先驶入内
: 侧车道。
: 五、道路设有划分岛,划分快、慢车道,在慢车道上左转弯或在快车道右
: 转弯。但另设有标志、标线或号志管制者,应依其指示行驶。
: 六、转弯车不让直行车先行。
: 七、设有左、右转弯专用车道之交岔路口,直行车占用最内侧或最外侧或
: 专用车道。
: 汽车驾驶人转弯时,除禁止行人穿越路段外,不暂停让行人优先通行者,
: 处新台币一千二百元以上三千六百元以下罚锾。
: 然后还有过失致死罪
: 中华民国刑法第二百七十六条第一项过失致死罪: “因过失致人于死者,处二年以下

: 期徒刑、拘役或二千元以下罚金。
: 请问有人跟我一样吗?看那个罚金很不爽......
: 一条生命只值两千元吗?....
可以不要乱发文误导大家吗?
刑事处罚跟民事赔偿完全是不一样的概念,绝对不是什么一条命只值两千这样好吗?
既然你都会查法条了怎么不查查民法184以下侵权行为的请求权基础?
别平常都骂恐龙法官最后自己却变成恐龙乡民好吗?
研究生rip
作者: coffeeee (嘎逼)   2016-04-12 10:47:00
很多键盘法官阿
作者: blueberrypie (我爱樱桃派)   2016-04-12 10:50:00
基本上有的人连罚金和损害赔偿的差别都不知道吧..@@罚金/罚锾/损害赔偿之差别...刑法/民法差别...~~应该也不一定知道~XD看到两千元的金额怎么换算都不知道就不用奢求了~~
作者: vincentix (吠雯王)   2016-04-12 10:53:00
有和解的话 一天算三千 刑期除以二算一年,就民事百来万不包括强制险…但我是家属一定不会跟肥仔和解,讲话那么机
作者: elsa50320 (啾依)   2016-04-12 10:55:00
推这篇,有些人不懂刑事跟民事是分开判的
作者: rubeinlove (れな)   2016-04-12 11:18:00
推 哈哈哈哈
作者: jackhu0918 (天使在梦中遨游)   2016-04-12 11:25:00
我知道民事跟刑事是可以分开求偿的,至于罚金的部分......因为真的没缴过那种罚款,也不是法律专业,所以弄错抱歉啦!
作者: beartsubaki   2016-04-12 11:38:00
刑事民事就是分开的 罚款和赔偿也是不同的概念
作者: tinabjqs (光)   2016-04-12 11:48:00
不知道没关系啦,po文上来有人告知正确资讯就好了
作者: mimian17 (驯服饿猫)   2016-04-12 14:26:00
看到那篇超无言..
作者: jaannddyy (詹敌)   2016-04-12 16:03:00
刑事不能求偿 在台湾这种刑案可以刑事附民 同一法官合并审理才有以刑逼民的说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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