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孩儿们
女生要多多利用天生的弱势
用法律来当武器保障自己
不然 要不到的东西会永远要不到
男生那么坏 不理人家女生要什么
告他性侵算对他好的勒
但这个女孩儿太可怜了
台湾的法律根本不公平 当下要
但是几个月后不要 难道不算性侵吗?
人家女生耶 要尊重人家的意愿啊
当下很高兴 之后后悔了不行哦
法律不就是应该保障女生吗?
有没有女孩也跟我一样觉得这个女生好口怜的
事后后悔 真的是一辈子的阴影耶
当下的爽和快乐 都无法弥补 难道法律不该为女孩儿讨公道吗?
男想出国求学女想先结婚 恋情告吹后女告男性侵...
〔记者钱利忠/台北报导〕张姓男子一心想出国求学,女友却想先完成终身大事,2人生
涯规划不同,导致恋情告吹,分手数月后,女方疑似不甘愿,指控张男趁她刚动完脑部手
术,意识不清时,在病房内性侵她;台北地检署传唤事发时的值班护理长及护理师,均证
称没听到她呼救,且未发现她的神情或身体有异状,认定张男罪证不足,所以不起诉。
检方调查,前年1月至2月间,女方因脑血管疾病住院开刀,张男从女方术前至术后,长达
1个多月的时间,都住在病房中的小床看顾她,直到女方出院前一晚,2人才在医院内发生
性关系,隔天张男还先替女方代垫医药费7万多元。
女方出院后,张男为了就近照顾她,还与她同居,并多次与她发生性关系,期间适逢西洋
情人节,双方还曾交换礼物,然而,就在她出院的隔月,张男提出要出国求学,她却想要
先结婚,双方没达成共识,最终不欢而散。
2人恋情遇阻后,她疑似心有不甘,遂在前年11月间,报案指控其开刀住院期间,曾遭张
男趁机性侵。
张男到案后否认性侵,提出2人当初在澳洲认识时的多张亲密合影,指双方原是一对恋人
,因生涯规划不同而分手,女方出院前一晚,在意识清楚的情况下,主动要求与他发生性
关系,女方出院至双方分手前,同居1个多月,期间有发生合意性行为。
检方勘查2人在医院时的合影,发现双方互动亲暱,张男曾替女方洗头、女方也曾与张男
牵手而行,并亲吻张男;此外,女方出院与张男同居时,曾手搂着张男同躺在床上,无论
其住院期间或出院后,双方互动均亲暱良好,考量女方案发时并未即刻报警求援,迟了9
个月才提告,已无法从女方身上采集到案发时的微物迹证,所以认定张男罪证不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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