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工作被扣薪水这样合理吗

楼主: aliaoer (好想好想飞)   2016-04-11 19:47:11
大家好,我上一个工作是到三月底,是在一个百货里面的临时柜位,那是一个在日本有很多家店的品牌
今天收到薪资单,代扣项目上面有一个是商场违规,也就是被楼管开罚单的金额,总共1260
里面有一张罚单是某天早上百货的财务组跟我说前一天投库要缴回去的单跟银行签帐单那一整叠找不到我们柜的,
但是我印象中一直是我有投进去的
百货后来也调监视器画面,但是监视器拍摄的角度并没有拍到我们平常在放那些帐单的那个位子,
只拍到前面走道我走过去的画面,无法证明我到底有没有交那些帐单,但是他们就一直认为是我没有交所以开了我一张1000的罚单,
我自己觉得他们根本不能证明是我用不见的也没证据说我真的没交回去凭什么就要我签罚单要我负责,所以到撤柜那天我都没有签名
今天的薪资单上面却被扣了1260,在我没有签名的情况下是可以直接这样扣我薪水的吗?
还有一个,在我们刚开始签的合约上面跟过程中完全没有提到如果衣服盘点有少是要我们赔,
却在最后撤柜那天总公司的人过来盘点才说叫我们看盘点完的单子然后说如果们回公司再盘
但他们一直都没有给,直到今天收到薪资单上面写盘点扣款的部分扣了3000多.
我是真的真的觉得很不合理所以想上来问大家这样是合理又合法的吗?
作者: humilia (谦)   2016-04-11 19:49:00
不合理也不合法
作者: kukuba (不去拥有,就不用怕失去)   2016-04-11 19:50:00
那个…不合理的话,请问你要…?
楼主: aliaoer (好想好想飞)   2016-04-11 19:52:00
我已经有传讯息问公司了还没得到回复,只是不知道这到底合不合理,如果真的不合理那我就更有立场去跟公司讲
作者: frankabby (谢谢你好)   2016-04-11 19:55:00
不合理...
作者: sana1204 (coldcat)   2016-04-11 20:14:00
劳基法第二十六条 雇主不得预扣劳工工资作为违约金或赔偿费用。扣除薪资做为赔偿费用,在没厘清责任归属之前,不是雇主说了算。
作者: mikejan (blythe)   2016-04-11 20:27:00
顺便搜集証据 工时跟工作环境有没问题的 举报劳检...
作者: mikali03 (hihimika)   2016-04-11 20:39:00
请打各地劳工局转劳动条件科, 或是证据准备好直接申诉, 7天内就会调解
作者: BROTHER56 (最爱小白)   2016-04-11 22:05:00
不合理也不合法
作者: benjy0218 (benjy)   2016-04-11 22:17:00
去劳工局申请调解,不可以扣薪水的,更何况他们更无法确定是妳的失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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