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板务] 板主违反板规仍应接受处分

楼主: jameshcm (亿载金城‧武)   2016-04-10 15:07: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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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代码(AID): #1N0fPGoB (WomenTalk) [ptt.cc] [公告] 4/5置底检举区 │
│ 文章网址: https://www.ptt.cc/bbs/WomenTalk/M.1459787344.A.C8B.html │
│ 特殊文章,无价格记录 │
└─────────────────────────────────────┘
嘘 v********6: #1MxelosW 注音文 倒数第二行ㄘ炸鸡 04/09 23:34
好吧 以身作责
原文已自删
推 m*********6: XD删自己文ㄅ 04/09 23:38
其实经有提醒更正的我不会删拉
推 m******4: #1N0fPGoB GoodElephant 04/09/2016 18:26:11 板规六 04/09 23:44
原文已更正+回复推文不再本文范围内
推 m******4: #1MxelosW (WomenTalk) GoodElephant 板规六 04/09 23:48
(重复检举)
推 m******4: #1MxkU-IF (WomenTalk) GoodElephant 板规六 04/09 23:50
这篇我想留着 哈
经提醒 原文已修正
推 m******4: #1M_qiHo- (WomenTalk) GoodElephant 板规六 04/09 23:52
这篇我也想留着
经提醒 原文已修正
→ m******4: 你好意思喔 偷改 04/09 23:54
→ m******4: Zzzz 04/09 23:54
根据本板板规之 板主自律条款
4. 任何与板主本身相关之检举、争议应回避不得私自处理。
该检举本应回避,委请其他板主裁决;
由于目前只有一名板主在职,自行裁决可视为合理做法;
板主回复"回复推文不再本文范围内"属错误资讯,
PTT站规规范使用者推文内容仍属发言的一部分,
若如板主回复所言,以后所有推文内容违规皆无法依板规处理;
板主较一般使用者多了管理权限,应更加注意自身发言标准。
又,板主以接受检举之名,行自我修改文章之实,来规避板规处分
(最轻处分:被板主删文),实属不妥。
在现任板主身上看到某任前板主的影子,
盼板主三思。
另建议板主与后续板主当选人树立裁决标准,【以检举推文或站内信时间为准】,
尚未被检举已自行修改者,不罚(恶意闹板者除外,板主可查阅文章修改历程);
已被检举后才自行修改者,得以减轻处分;
板主处分执行后,维持原处分。
ps.这里板主一直换人当,上来的人却没人想认真检视板规,合理化板规;
光是一条板规6大杂烩板主就没办法应付了,没人检举的大部分都没在抓;
订没办法确实执行的板规,那干脆废除比较好,一起来捍卫PTT最大程度的言论自由。
作者: camera99 (键盘观察家)   2016-04-10 15:10:00
合理化版规…光是什么叫作合理就有争议了
作者: thenorth (微微)   2016-04-10 15:13:00
不满意就自己就检举阿- -
作者: claymath (轮回的印记 藏在我眉宇)   2016-04-10 15:13:00
这边的人只要不是跟他有关系的大都不会管 你看看之前大家板务提成这样 都没人鸟 后来经过上次乱板后才有稍微有人注意 这不相关的没人会在意的
作者: mapxu664 (井底之哞)   2016-04-10 15:14:00
看着好笑啊
作者: simdavid (凉小面)   2016-04-10 15:14:00
看起来跟不符判决文有90%像呢
作者: claymath (轮回的印记 藏在我眉宇)   2016-04-10 15:14:00
除非这条规范会危及多数女性使用者 不然按照最近板规审判标准 应该是没什么人会回应你(拍拍)
作者: shou0823 (↗沉默a大多数↙)   2016-04-10 15:15:00
别说没人回应了... 你还会被攻击喔...
作者: claymath (轮回的印记 藏在我眉宇)   2016-04-10 15:16:00
谁啊 谁要攻击我 我人很好的QQ
作者: mapxu664 (井底之哞)   2016-04-10 15:18:00
对阿你人很好
作者: vn509942 (如履薄冰)   2016-04-10 15:21:00
对啊 你对谁都好(陷害
作者: kageo101 (kageo)   2016-04-10 15:21:00
他喔 你别指望了
作者: shou0823 (↗沉默a大多数↙)   2016-04-10 15:22:00
对阿 你对所有人都很好呢~
作者: mxr   2016-04-10 15:22:00
最喜欢claymath这种坏男人了 好man @..@
作者: claymath (轮回的印记 藏在我眉宇)   2016-04-10 15:23:00
呃....
作者: underheart ( )   2016-04-10 15:24:00
真受欢迎
作者: GoodElephant (翊今寶寶,說你好。)   2016-04-10 15:25:00
我是觉得回文不算内文的一部分拉 至少我目前是这样
作者: lturtsamuel (港都都教授)   2016-04-10 15:26:00
干好屌 前几楼ID长度完全相同欸
作者: shou0823 (↗沉默a大多数↙)   2016-04-10 15:26:00
所以接受回文及推文违反板规吗?
作者: claymath (轮回的印记 藏在我眉宇)   2016-04-10 15:27:00
教授 我们有约好(误)
作者: shou0823 (↗沉默a大多数↙)   2016-04-10 15:27:00
所以我对任何人用推文人身攻击,被检举都不能成立的喔?
作者: GoodElephant (翊今寶寶,說你好。)   2016-04-10 15:28:00
字数上的判定我目前不算在内拉 注音喔 这个我可以想被检举除恶意闹版外 我也觉得有提醒有改目前不罚如果觉得那段不妥我在修一下就是 这样回文就算在内还有值得一提的是 我认为检举文以及版务文这种应该归类在检举板内的东西 是否应拟定另外规定这点待新任版主上位再行确认之
楼主: jameshcm (亿载金城‧武)   2016-04-10 15:34:00
谢谢板主回复。
作者: GoodElephant (翊今寶寶,說你好。)   2016-04-10 15:36:00
也谢谢你善意的提醒版规的漏洞 感谢
作者: ProductionIG (Production I.G)   2016-04-10 15:37:00
反正很快就有前版主回任不是
作者: GoodElephant (翊今寶寶,說你好。)   2016-04-10 15:38:00
难说 也许会异军突起呀(?)
作者: claymath (轮回的印记 藏在我眉宇)   2016-04-10 15:39:00
XD
作者: mapxu664 (井底之哞)   2016-04-10 15:41:00
我检举你 你直接改内文 欸拜托 我不是提醒你欸我是"检举" 好吗 人家一个注音你删他文结果自己的就说"这篇我想留着 哈"?
作者: kageo101 (kageo)   2016-04-10 15:42:00
他标准奇怪也不是一天两天在一堆文底下骂人87判最轻的七天,另一个推文被误导以为在签名档可以放自己的网址判60天
作者: GoodElephant (翊今寶寶,說你好。)   2016-04-10 15:48:00
还在泼粪喔-.-
作者: kageo101 (kageo)   2016-04-10 15:48:00
写信去求情还可以减刑,他大概很享受别人向他低头权力在握的快感吧
作者: viviberry (薇薇贝瑞)   2016-04-10 15:49:00
标准奇怪+1
作者: vn509942 (如履薄冰)   2016-04-10 15:50:00
好象 注意用词 -_- 你太容易喜怒于色了
作者: kageo101 (kageo)   2016-04-10 15:50:00
你自己做的事叫泼粪?
作者: mapxu664 (井底之哞)   2016-04-10 15:51:00
你标准不奇怪?那我还真不知道怎么样叫标准奇怪了字数不足你可以桶六月 比板规一二都还严重
作者: viviberry (薇薇贝瑞)   2016-04-10 15:52:00
泼粪指的是非事实的诬蔑吧 上面说的哪个不是事实?
作者: kageo101 (kageo)   2016-04-10 15:54:00
因为重点是“他有警告过你但你不改”在我看来就是逆我者亡
作者: GoodElephant (翊今寶寶,說你好。)   2016-04-10 15:54:00
那份判决都改多久..谢谢vn提醒 没事我就先不回QQ
作者: annlee0430   2016-04-10 15:54:00
说版友泼粪? 怎么好意思死皮赖脸待在这双重标准 还这篇我想留着 哈个屁
作者: GoodElephant (翊今寶寶,說你好。)   2016-04-10 15:55:00
经过提醒有改我都不会动呀 哪里双重?
作者: mapxu664 (井底之哞)   2016-04-10 15:56:00
你被检举,你不删文,反而自己改,哪里没双重标准
作者: kageo101 (kageo)   2016-04-10 15:56:00
我有嘘算提醒吗
作者: momoispig (momo不是猪)   2016-04-10 15:56:00
昨天有看到推文 帮推
作者: HuiHuiWolf (喵喵喵喵喵)   2016-04-10 15:57:00
管理这件事本来就无法每人都服法律也不是订出来就完美如果不服判决就提出来讨论不就好了@@好大象也没有在回避的啊~
作者: kageo101 (kageo)   2016-04-10 15:57:00
照你自己的标准 六个月
作者: moidasu (mo)   2016-04-10 15:57:00
推 说泼粪也太过了吧= =
作者: goipait (GoGo)   2016-04-10 15:58:00
没差,99%的板友又不发文,更不在乎板规
作者: GoodElephant (翊今寶寶,說你好。)   2016-04-10 15:59:00
那是字数吧注音文顶多删文 被检举如果有改我不会动而且字数我也很多有补有改正我没动呀 你要凹啥?
作者: mapxu664 (井底之哞)   2016-04-10 16:02:00
你有删文?
作者: vicious666 (Seth)   2016-04-10 16:54:00
提出板务文还会被回说都不先来信讨论就发,什么提出来讨论那么好听?那几个被检举的就是直接删,你怎不说是在检举区提醒他们?现在是删到板上逆风的废文组所以板主说啥都好听的意思?
作者: HuiHuiWolf (喵喵喵喵喵)   2016-04-10 17:01:00
Calm down~~~
作者: GoodElephant (翊今寶寶,說你好。)   2016-04-10 17:02:00
第一次遇到砍废文也要该的-.-
作者: thenorth (微微)   2016-04-10 17:06:00
所以现在在争执什么是检举什么是提醒吗?假如有人检举,是否需要版主或有人提醒后才能删文?
作者: GoodElephant (翊今寶寶,說你好。)   2016-04-10 17:08:00
不用吧 删文的话我觉得不用 但是有改我不会删水桶的我通常会提醒一段时间 大概八成都会改善当然以上这些都是有改就给他pass(非恶意情况下)如果说要该什么标准的话我只能说 依法删文谢谢指教
作者: KimSoHyon (Cheeky GoGo)   2016-04-10 17:12:00
推...不懂现任版主还死赖在这位置上做什么...违规一堆
作者: vicious666 (Seth)   2016-04-10 17:15:00
the看不懂吗?这边列的都是检举好象的注音文,为什么这样可以变成是提醒后让他修文然后不删?
作者: KimSoHyon (Cheeky GoGo)   2016-04-10 17:17:00
在推文对版友指泼粪,真大开眼见..以为是个版了吧
作者: GoodElephant (翊今寶寶,說你好。)   2016-04-10 17:29:00
因为即使是这种轻罚 我就是有改就不删呀
作者: mapxu664 (井底之哞)   2016-04-10 17:30:00
第一次遇到连自己的废文都不敢砍的
作者: GoodElephant (翊今寶寶,說你好。)   2016-04-10 17:30:00
我没说谁喔 不要帮我拉椅子有砍呀~有的懒得砍而已
作者: mapxu664 (井底之哞)   2016-04-10 17:31:00
the 是看不懂哪里?板主那只象是被检举人,他没有删自己发的违规废文。懒的砍自己的,怎么就没有懒的砍别人的呵呵 砍一篇 留两篇
作者: GoodElephant (翊今寶寶,說你好。)   2016-04-10 17:35:00
修一修就好干嘛砍 砍掉修掉都算pass呀 有问题?
作者: mapxu664 (井底之哞)   2016-04-10 17:36:00
人家被检举后砍,你被检举后修,超级没问题的啊双重标准这么明显,你看不出来,我们看的出来 呵呵你也不是第一次看不出来惹 先帮QQ
作者: GoodElephant (翊今寶寶,說你好。)   2016-04-10 17:37:00
也有人被检举后修呀 有问题︿︿?
作者: mapxu664 (井底之哞)   2016-04-10 17:38:00
那个人是你吗好像 不是耶 再帮QQ
作者: GoodElephant (翊今寶寶,說你好。)   2016-04-10 17:39:00
你觉得呢?
作者: mapxu664 (井底之哞)   2016-04-10 17:40:00
我不用觉得什么,看着你两次说出好笑的话就好玩了
作者: GoodElephant (翊今寶寶,說你好。)   2016-04-10 17:41:00
是吼 事实上我这几天在置底也提醒了不少被检举人拉所以我真的觉得你吵这很无聊
作者: mapxu664 (井底之哞)   2016-04-10 17:42:00
我不觉得无聊,满好玩的
作者: thenorth (微微)   2016-04-10 17:47:00
没有看不懂啊xD只是觉得很好玩
作者: kageo101 (kageo)   2016-04-10 17:58:00
我是真的好奇你的标准,为什么多篇人身攻击可以从最轻的七日判起,不小心或被误导的违规却要判到60天或六个月
作者: vicious666 (Seth)   2016-04-10 18:15:00
现在会跑去注音文下提醒了,那之前的你也是这样做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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