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m03495 (Sylvia)
2016-03-23 00:29:41大家好,
虽然知道有专版但人资也是乡民怕被发现所以还是来这里请教各位!
今天人资拿新合约给我,
其中新增职务津贴N k (N<5),
细读条文后发现
“此给与不因工时延长而增加,且内含46小时加班时数。”
平常公司加班一小时才可以报加班费,都有*1.33~1.66,
现在合约这条感觉可以解读成
1.超过46小时才可报加班
2.因为领这个津贴所以每月要加班46小时
不管怎么讲都不太合理,朋友也认为不该签下去,
想请问有没有版友有相关经验?
如何回复人资比较好呢?
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