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难过] 家人遇到烂警察

楼主: chen09 (Abe)   2016-02-29 11:39:21
※ 引述《Marsoctopus (`Marsoctopus)》之铭言:
: ※ 引述《ftrain ()》之铭言:
: : 事情有大有小,有轻有重,有急有缓。
: : 为什么我说掉伞鼻子摸著再去买一把就好,因为伞真的
: : 很便宜。
: : 为什么不用“一定要报失窃”,因为刑案要花很多人力物力
: : 去抓。
: : 自己有空去调阅一次监视器就知道那要花费多少时间。
: : 正义感不是用在这个地方,如果这是一件重刑,警察
: : 就会花数十小时调阅数十只录影带,但一把一两百块的
: : 伞,警察光去调阅监视器的动作就远超过这把伞的价值。
: : 那么,警察怎么处理其他更重的刑案?
: : 如果有人要没事找事做,在公共场合放个50元,让别人
: : 捡走,然后通通去报失窃,这样OK吗?
: : 刑案就跟急诊一样,是要分级的。你当然可以坚持报失窃,
: 拜托,急诊分检跟这个案子哪里一样?
: 急诊有明知道你可能有“发烧”但并不至死,
: 啊可是我最近医院业务量有点多,
: 所以我把你改成“感冒”就好,以节省社会医疗资源吗?
: 没有吧?
: 所以你根本错误类比。
: 急诊是透过分检管理模式去疏散案源,
: 然后宣导小病小医院、大病大医院跟家庭医师的概念舒缓,
: 不是我可以恣意更改病情欸!!
: 社会资源什么的理由根本不能去合理化更改既存的犯罪事实好吗。
: 一旦你为了小案可以变动案名,是不是表示大案也可以透过操作去变动?
: 既然大家都奢求这样的心态,
: 今天我业务量少了,那我就用窃盗办,
: 明天我案件量多了,那就论侵占遗失物好了,
: 法律就像月亮,初一十五不一样,
: 那请问这部刑法、这样的司法还值不值得我们去信任?
: 就我所知,警界业务量大,主因根本不是小案太多,
: 而是肇因于单位权责不分,许多非属警察业务却要警方负责,
: 一个案子上传系统就要三四次,管理成效差,
: 假立名目调动员额、部分警员摆老卸责等等…
: 造成国家警力没有用在对的地方,
: 今天警政管理不改,
: 舍本逐末去变更既定事实,以为急诊变更病历就会让病自动痊愈,
: 还说社会自有公断,实在让人难以接受。
: : 只是就社会资源的使用上,会遭受非议而已。
: : 女孩们,都这么有正义感吗?
手机排版,请见谅,
你的的观念很好,但似乎弄错原po的意思,
用急诊来比喻,指的是医护人员的工作量太大,小病诸如手指擦伤之类的症状,自己擦药
即可,不需挂号,你当然可以坚持就诊,医师也不能拒绝看诊,就诊是你的权利,看诊是
医师的义务,但你这么做前先想想有没有必要?讲一下自身经历好了,约在去年6月,我
家二楼阳台的衣服被偷,当时抱着试试看的心态去派出所求助,因为也没多少钱,只是心
理觉得很不爽,员警帮我调监视器,有拍到人,小偷拿扫把将衣服取下,但我心想纵使拍
到人也不能怎么样,除非他有使用交通工具,不然你怎么知道他是谁,更何况车辆有可能
是赃车,至于三联单呢,呵呵...当然是没拿到,但一个礼拜后,警察打给我说贼抓到了,
是当地的惯窃,从他身上也清了不少案子。
今天妳们也许会说我运气好,刚好处理的警察很认真,并不是每个人都能这么顺利,今天
你有报案的权利,警察有受理的义务(开三联单),如果不受理你还可以检举,这的确是
社会资源的分配,还记得前阵子新闻还在报大学生脚破皮打119,排挤其他需要使用的人
,假设一个警察身边有一件失窃200万的案件在侦办,跟一件雨伞被偷的案件,哪个案件
会花较多的时间投入?可想而知,这是很现实的问题,但规定就是规定,你坚持报案,也
请你坚持立场,因为这是你的权利!
作者: peiring (peiring)   2016-02-29 11:48:00
就是因为大家都觉得丢伞是小事,才会养出一堆觉得拿别人的伞也是小事的人,报警不是为了找回伞,而是要让拿别人伞的人知道他这样做是不对的,而当大家都知道这样是不对的,偷伞的情况才会减少,也才能真正减少警察找伞的情况
作者: tp6942u6 (促咪a)   2016-02-29 11:56:00
不因恶小而纵之

Links booklink

Contact Us: admin [ a t ] ucpt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