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难过] 家人遇到烂警察

楼主: Marsoctopus (`Marsoctopus)   2016-02-29 09:47:21
※ 引述《ftrain ()》之铭言:
: ※ 引述《elanne (elanne)》之铭言:
: : 以下是我家人的亲身经历
: : 昨天她去屈臣氏买东西时雨伞放在店外的伞架,出来时发现雨伞被偷了,于是报警处理
: : 到辖区所属的卧龙派出所后,承办员警一直要求她报“遗失物侵占”(罪刑较轻,且可能
: : 如果这事情一直被河蟹的话,我们还有什么可以做的?
: 事情有大有小,有轻有重,有急有缓。
: 为什么我说掉伞鼻子摸著再去买一把就好,因为伞真的
: 很便宜。
: 为什么不用“一定要报失窃”,因为刑案要花很多人力物力
: 去抓。
: 自己有空去调阅一次监视器就知道那要花费多少时间。
: 正义感不是用在这个地方,如果这是一件重刑,警察
: 就会花数十小时调阅数十只录影带,但一把一两百块的
: 伞,警察光去调阅监视器的动作就远超过这把伞的价值。
: 那么,警察怎么处理其他更重的刑案?
: 如果有人要没事找事做,在公共场合放个50元,让别人
: 捡走,然后通通去报失窃,这样OK吗?
: 刑案就跟急诊一样,是要分级的。你当然可以坚持报失窃,
拜托,急诊分检跟这个案子哪里一样?
急诊有明知道你可能有“发烧”但并不至死,
啊可是我最近医院业务量有点多,
所以我把你改成“感冒”就好,以节省社会医疗资源吗?
没有吧?
所以你根本错误类比。
急诊是透过分检管理模式去疏散案源,
然后宣导小病小医院、大病大医院跟家庭医师的概念舒缓,
不是我可以恣意更改病情欸!!
社会资源什么的理由根本不能去合理化更改既存的犯罪事实好吗。
一旦你为了小案可以变动案名,是不是表示大案也可以透过操作去变动?
既然大家都奢求这样的心态,
今天我业务量少了,那我就用窃盗办,
明天我案件量多了,那就论侵占遗失物好了,
法律就像月亮,初一十五不一样,
那请问这部刑法、这样的司法还值不值得我们去信任?
就我所知,警界业务量大,主因根本不是小案太多,
而是肇因于单位权责不分,许多非属警察业务却要警方负责,
一个案子上传系统就要三四次,管理成效差,
假立名目调动员额、部分警员摆老卸责等等…
造成国家警力没有用在对的地方,
今天警政管理不改,
舍本逐末去变更既定事实,以为急诊变更病历就会让病自动痊愈,
还说社会自有公断,实在让人难以接受。
: 只是就社会资源的使用上,会遭受非议而已。
: 女孩们,都这么有正义感吗?
作者: RaphaelJr (天主教传教士)   2016-02-29 09:49:00
社会上本来就有很多这种人啊早就见怪不怪了
作者: lowgflejd (lowgflejd)   2016-02-29 10:05:00
为什么非警察业务要警方负责 还不就政客喜欢讨好选民
作者: WaLaGiGi (高贵的私生子)   2016-02-29 10:42:00
感觉就像台风天外送服务一样,不去谴责提供外送服务的店家,却去批评知道有外送服务而叫外送的消费者
作者: chen09 (Abe)   2016-02-29 10:52:00
所以你楼上台风天你会叫外送吗?
作者: henry12 (亨利)   2016-02-29 10:58:00
你怎么知道医生没这样做?我骨折送急诊,两个急诊室都说肌肉挫伤马的,一样的X光片,人家骨科的一秒就说我骨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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