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KKALI (I am KK)
2016-02-26 21:51:41近日在举办投票“是否恢复退文机制”,有几位板友疑问,我就公开回应一下。
以下文长,慎入。
退文机制为PTT的功能之一,由PTT站方赋予板主之权力,
许多看板皆有退文之罚则,如某板板规,一行文则是退文,引战族群也会给予退文,
退文为罚则的手段之一。
第一次被退文,需要三天才可去申请删除退文,接着会进入180天的冷却时间,
若是在这期间又被退文,则需要等待180天到才可申请删除退文;若是在180天后才被退文,
则视同第一篇退文,等待三天方可删除。
P.S.若解释有误还请纠正
举例情况:
若是在WomenTalk发表一篇文章被退文,则三天内即可删除该退文,
但如果在申请删除退文后的180天内,又在WomenTalk或者其他看板被退文,
则会被部分看板限制(退文数0)不得发文与推文。
P.S.并非所有看板退文数限制皆为0,故并无全站水桶之说。
以上我简短针对退文做说明,接着我针对问题做解释
乱丢垃圾死刑 如果你尊重法律,不违反法律 怕什么?
在此我先声明我的中文不是很好,所以若有误解,还请见谅。
在此我认为该言论想表达的情形为
“乱丢垃圾” => 微小的罪过
“死刑” => 最严厉的惩罚
该叙述我认定是想表达,“若是犯了小错就要被退文这样对吗?”
针对这部分,原本是想等到投票结束再来做说明,
想说如果投票结果最后是“不同意”的话,我也不用去做说明,
这点是我思考不周,没在投票时说明清楚,还望见谅。
最常见的几项违规为,我如果把这当成“乱丢垃圾”的违规
1.“板规六字数不足”,该违规罚则为 =删文 (若为累犯则视情况加重处分)
2.“板规十五无分类”,该违规罚则为 =删文 (若为累犯则视情况加重处分)
4 “转文未删推文/字数不足” ,该违规罚则为 =删文(若为累犯则视情况加重处分)
这些乱丢垃圾的罚则,现在也不会是最重的处分,皆已从最轻发落。
在现实生活中“死刑”为一极刑,在PTT中的“极刑”我猜测应该是
1. 永久停权
2. 帐号砍除
3. 被设定为不受欢迎使用者
4. 永桶(在WomenTalk被判死刑?但是你还活着可以去别的地方乱跑乱跳)
若将死刑与退文相提并论,我会认为有点不太恰当。
原本会想恢复退文,应该是会针对几项违规情形
1. 违反板规之累犯或违反板规情节重大者
2. 恶意违规者
3. 恶意破坏看板秩序者
原意为针对以上违规情形视情节追加退文处分,希望借由“退文”这处分,
来规范少数人之恶意违规行为。
以上为针对“丢垃圾=死刑”之讨论回应。
: 你有乱退womantalk的前科 实在很难放心给你退文的权力
针对此留言,我在此跟大家宣布,如果投票结果为“恢复退文制度”,
我在这最后的就职期间,不会要求给予任何违规文章退文处分,
即使该文章为“累犯”、“恶意违规”、“恶意闹板”或“恶意破坏看板秩序”。
若其他板主要求给予退文,我则不表示任何意见,由其他两位板主定夺,
以避免我有任何滥权之可能性。
作者:
stw0975 ( )
2016-02-26 21:53:00颈推
这点我支持KK 而且KK算很尽责了也能沟通 推~~~
作者:
shou0823 (↗沉默a大多数↙)
2016-02-26 22:01:00我还以为女版的退文是三个版主共同的决定呢 颗颗阿 应该说是 伪。女版那这样说的话 三个版主一起滥权囉~ 那就不用投票了嘛~
为什么你们在比较都只比单边啊?? 退文≠死刑 是没错啊
作者:
Jin63916 (摳幫瓦)
2016-02-26 22:25:00闹板≠杀人,所以也没判处极刑,只退文而已不是?
很严重呀,黑名单一直加,有的帐号故意一下男一下女,四处挑衅,有的帐号在推文酸完女生,却又发感情文求助,都不知道是否反串,该不该揭穿,搞得好乱阿~
以维持板务的角度思考退文和目前水桶180天有什么差别?就是多了一个不能在别板推、发文的限制的吓阻作用所以现在要思考的是水桶已经能让他不能来女板了,这是我们现在就做得到的事,但是大家还是觉得闹板太多,要再额外加重附加的处罚。现在要讨论的应该是这个吧别再用怎么在PTT杀人这种夸张的错误类比来混淆了我知道~当然只能投票,我做的只是让讨论尽量客观完整辛苦了~
如果只是在女版水桶,多少人保持着就算被水桶我还有很多地方可以去的想法= =退文才会让他少几条退路,才会怕
如果退文的原因是该使用者恶意影响其他人,那么退文z b
作者:
bsb0331 (我是香肥宅)
2016-02-26 22:41:00退屁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