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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02月26日16:05
行政院前秘书长林益世被控自2010年起共向炉渣业者陈启祥收贿6300万元、索贿8300万元
,一审认定他没贪污,仅依公务员假借职务恐吓得利、财产来源不明两罪轻判他7年4月徒
刑,他的妻子、前主播彭爱佳与林母及2名舅舅,均获判无罪,高院今宣判逆转改认定林
益世收贿,依违背职务收贿改判13年6月,并科1580万。林母沈若兰改依灭证罪,判5月得
易科15万,彭爱佳等3人无罪。
特侦组起诉指出,林益世(46岁)于2010年担任立委及国民党中央政策委员会执行长时,地
勇选矿公司负责人陈启祥(64岁)为取得中联公司(中钢子公司)的炉下渣合约及转炉石承购
权,透过关系找上林益世帮忙搞定中联,林益世陆续向陈男收取6300万元,再转向中钢总
经理邹若齐、中联董事长翁朝栋施压,暗示若中联不给地勇合约,将藉立委职权影响力“
撤换”中联副总金崇仁,最后地勇果然如愿。
2012年初,林益世担任行政院秘书长时,陈启祥为了炉下渣续约之事又找上林益世,发现
已非立委的林男对中钢影响力不如先前,但林男仍要陈男给钱,陈男因此于2月间用2支录
音笔录下他与林男多次谈话,内容包括林男说“你是不是这次处理83”、“3、3、23”,
意为林男这次索贿8300万元,要陈男分成3000万、3000万、2300万元支付,还录到林男疑
为强调自己实力,对陈说:“你看行政院那间这么大间,有没有?那一间其实就只有3个
人在上班而已,就是院长、副院长跟我3人而已。”
陈启祥后来没有取得续约,2012年6月以录音笔转拷的2片光盘为证据,向特侦组检举林益
世收贿6300万元、索贿8300万元未果。《壹周刊》报导此事后,全台譁然,林益世call
in政论节目否认收贿并回呛若有录音带证明他索贿,欢迎交给检调,让他“一刀毙命”,
不料检调果然依据录音光盘声押林男获准。
检调开始侦办后,林母沈若兰情急之下把儿子的台币1800万元分包装进塑胶袋,与砖块捆
在一起藏在住家后院鱼池,还把95万元美金用烧金纸的炉子烧毁,把灰烬倒进马桶冲掉。
检方同年10月依贪污、财产来源不明、洗钱、灭证等罪起诉林男及母亲、妻子与舅舅沈焕
章、沈焕瑶共5人。
台北地院审理时,林益世仍否认收贿并质疑录音内容遭陈男剪接变造。合议庭认为陈男虽
将背景吵杂声及其他人说话声剪掉,不影响其证明林益世确实收钱,但认为林是用个人地
方势力及党政关系影响力,帮地勇乔合约,不是利用立委或行政院秘书长的职权影响力,
且对象是民间的中钢、中联公司,均属私人契约利益,因此不构成贪污罪,但因林在乔合
约过程中,曾恫吓中钢、中联主管,因此依公务员假借职务恐吓得利罪判他5年6月;此外
,林益世无法交代家人保管箱1580万元来源,另依公务员财产来源不明罪判刑2年,合并
判7年4月,林母等4名亲人则获判无罪。(丁牧群、黄哲民/台北报导)
丞相 起风囉
今天看最爽的新闻XDDDDD
014一审判没人收贿真的太扯....
他的母亲全台都看到再灭证了居然也无罪
二审也终于也判了灭证罪
总之014三审也不可能无事了 不然我看社会会暴动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