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
(手机发文排版不好请见谅)
原po朋友于餐厅担任正职
过年期间都没被排到休假
只休到一天 初三
过年上班薪水也没有加倍
公司说法是工读生才有加倍
正职部分过年期间一天补助$300
请问这样是合理的吗?
还是餐饮业多半都是如此...
因为真的不太理解餐饮业型态
才上来发文询问大家>__<
祝大家新年快乐 有个美好的年假
PS.原po朋友在北部上班,是间连锁蛮大的餐厅,之前有人向劳工局检举过类似事件,像台
风天被要求上班,却没补助加给等,劳工局来走两圈就结案了...卫生局也是差不多状况
,除了离职没有别的办法了吗?
PSS.原po朋友已提离职但还是得做完这个过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