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itsdj (水不会忘记回家的路)
2016-02-04 09:29:091.月租租金起算日每月5号到隔月4号
2.押金两千。原摊优先续租,
若不续租请提早10天通知,
期满押金全额退回。
反之押金不退。
摊子昨天(3号)才跟我说不租,
但是要过年了,她东西没地方放
想续租10天。
第一时间我说对方毁约,所以押金不退
她说我不合规矩,她已经提早讲了
各位怎么看,家里分两派
一派觉得对方故意,吃人够够
一派觉得没差,过年休市给人方便
其中有些插曲
1月中有问过是否要续租,对方表示要
但是又说3月有别人要摆可以给别人摆
我回:没关系,你2月要租,我3月再自己处理
所以现在我有点搞不懂对方要干么
有话直说不好吗?
还是我有那些潜规则我没注意的
2222给人方便吧 毕竟也没有什么损失 也要过年了
二月的钱还是要给 结案给人方便不是随便, 赖三天还想借放十天
应该是租到3/4才能终止合约,因为到期日提前10天讲,不是要给她再续租10天,应该是5号到期前10天往前推才是。她要再续租10天,原则上也要原po答应,但前提是已经合契约里说的前10日告知不租。总之是两回事给1楼,不是给方便的问题,摊位和租屋不同,过年算是黄金时段,承租方让原po开天窗(无法马上再租出去),这是原po本来不该承受的损失
我只能说,社会上的事不像文字叙述这样一板一眼,有点弹性,处理起来会比较顺畅当然你要踩硬一点也是完全的自由
作者: yuhui4241 (yuhui) 2016-02-04 11:13:00
方法一:付2月租金,押金退。方法二:押金不退,摊子放几天就付几天的钱。方法三:帮忙找到新摊贩,退押金。
他如果付2月整月份租金,就退押金,因为他有在期满前10天通知,但若是按天数租的,就不退押金,因为当初按月租的那份契约只到2月4号,他没提早讲,后面租10天的是另外一份契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