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薪资结构已有1千元为伙食津贴,另有1200为浮动午餐津贴(一天60*工作天数)
因为我没跟同事一起订便当,所以今天出纳和我说以后要领取1200现金伙食津贴,要补上
私人加油发票(需打统编)核销!
老板还说给我们方便我们就当随便~这样她帐很难调整。当下觉得蛮不开心的,因为劳基
法明明就有规定每人有2400的午餐津贴,而且要用私人发票去领取那浮动的午餐津贴,不
就有点变相帮公司逃税吗?
出纳发现我脸色异常以后,就说很多公司都这样,这样是合法的节税,很多人吃饭加油都
会把发票打统编给公司阿...叫我别太小气...
想请问大家真的会把私人发票给公司报帐吗?这样打完统编的发票没办法兑奖也算变相损
失吧!!
很想装傻说我加油发票金额很小没办法给他们用,但又担心她不给我1200津贴呜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