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porkmononoke (幽灵滋排)》之铭言:
: 看开票时跟男友讨论到我上面说的这些挣扎后,
: 他倒抽了一口气说:我没想到你支持死刑
我也支持死刑
: 我说:杀人偿命不是很正常吗,
: 而且要是抓到的是现行犯那就更不用烦恼啦,没有误判的问题,
如果担心误判,那个可以延后执行死刑.
但是对于证据确凿的,执行死刑就没有误判或是不公义的问题.
: 很多杀人犯关个几十年然后假释再出来杀人,那被杀的人也很衰,
: 要是那个犯人死了或关一辈子不能出狱那他也不会被杀。
: 男:可是你不觉得赋予政府杀人的权利很可怕吗?
: 如果今年是精神病犯呢?
是赋予政府杀掉被判死刑者的权利.
而不能单解读成赋予政府杀人的权利.
而且,通常受害者家属不希望加害人判死的情况之下
一般都不会判死刑.
所以,当事人(受害者家属)的意见很重要.
而我觉得当事人(受害者家属)应该要有这样的权利.
: 你认为一个杀人的人未来没办法改变吗?
有没有办法改变不重要.
刑罚的意义不只是让犯人改过,也包含让犯人付出代价.
当然,若不能改变就更不能轻易的放出来
这是优先级的问题,能不能改变还在需付出代价的后面.
: 我:精神病犯就必须关起来吧,有伤害顷向的人放出来也很危险,
精神病患有精神病患的相关适用法条,
拿精神病患当理由来废死,也只对精神病患有用.
: 我不认为各故意杀人的人未来会有多大的改变,就算会也太迟了,
: 而且要不要原谅犯人应该由受害者家属决定,
实际应用上,受害者家属的意见会被参考
: 我觉得让受害者家属执行死刑也不错。
执行是很恐怖的事,还是由愿意领这份薪水做这个职业的专业人士来执行.
: 男:用情绪来决定判决很危险,由受害者家属执行死刑现在是有一些落后国家有这样的法
: 律,但结果很恐怖,我认为这是最糟的解决方法。
当然不能用情绪来判决,而是由正当的法律程序,要有证据和法条.
这跟死不死刑无关.
: 我:但台湾的法律跟执行成效来看我没办法同意废除死刑,况且你要是不杀人这条法律跟
: 你一点关系都没有不是吗?
: 男:所以你认为政府可以杀人吗? 我还是觉得让政府拥有杀人的权利是很可怕的事。
人本来就会杀人. 而杀人者会被报复,这才是动物的本性.
法律本来就不是自然的产物,他是社会结构下的人造规定.
因为由公权力确保会被执行,所以得以限制住想违反游戏规则的人.
妳应该问可怕的点具体来说是在哪里?
基本上法律是满足受规范的人的需求
以本性来说,受害者(受害者家属)希望加害者付出代价是肯定的.
那么法律限制了私刑,或是受害者(受害者家属)的报复本能
理当就要由公权力代为执行.
否则要法律干嘛? 人人自保不就好了?
所以重点不是赋予了政府杀人的权利
而是交由公权力代为主张受害者的权利和需求.
不是法律和政府想杀人,
而是受害者(受害者家属),以及所有受到法律限制和保障的人民.
这也是个逻辑上的顺序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