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恕删
先说目前我个人是偏向维持死刑的,但是随时可以改成废死
我的观念不是杀鸡儆猴或是杀人偿命,而是再犯的可能性
为什么大部分的人会要求杀人偿命,我觉得是"该名犯人在杀人的可能"
但又无法保证是否一定会再犯或者不会再犯
而我个人支持维持的原因是因为"教化的可能性"
依据我国现行法律审理制度之下,不包含上诉或驳回一件刑事案件审理都要四年以上
更何况是有关于杀人犯罪的审理,几乎整个定谳到执行都要十年上下甚至更久
假设说该名杀人犯罪确定,在废除死刑情况下至高适用无期徒刑,一关二十年后
表现良好假释出狱,请问他要怎么在社会上立足??
再把这人投射到自己身上,如果你被关二十年出来"你该怎么面对这社会"
老实说我自己不敢想像这问题,二十年可能你的父母也不在了、朋友也陌生了、
记忆中的街道也变了、连家可能都不知道在哪了,如果是我真的会不知道该怎么面对
可能就是当游民睡公园或者回到最熟悉的监狱里了吧!!!
所以这是很现实的问题,但在废死团体所提倡的议题里,我只看到他们如何帮助犯罪人
不被判死刑,而不是在废死后犯罪人出社会的问题,所以我认为最重要的如何帮助重返
社会能够在长期与社会脱离后还能适应社会才是废死团体最应该去思考的方向
而我也有思考过怎样会是最好的方法,所以我想出一个监狱社会化的方向
1.在只有国军驻守的岛屿(例如东沙群岛)设立杀人犯的专属监狱
2.岛上所有食衣住都由犯人自给自供
3.成立各类型小型工厂,培养犯人出狱后技能(工厂贩卖所得用来维持监狱以及犯人薪资)
4.设立精神医院以利治疗有精神疾病之犯人
5.出狱前应有心理医生做评估是否能适应社会
6.政府应成立更生人协会,辅导更生人出狱后就业、居住问题并长期辅导追踪
当然以上只是我个人天马行空的想法,但如果政府的监狱政策能够朝此方向前进
那我当然就支持废除死刑,虽然杀人犯杀人天理不容,但又要法官、法警执行死刑
也是一种很不人道的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