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板友大家好
明天要投票了,希望台湾明天会更好
关于投票下面有几点请大家注意
并为了大选,会有临时性的措施。
1. 民调自 1/6 起禁止报导、散布、评论、引述(回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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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罢法第 53 条
政党及任何人于投票日前10日起至投票时间截止前,
不得以任何方式发布有关候选人或选举的民意调查资料,
也不得加以报导、散布、评论或引述。
若事证明确,将依处新台币50万元以上,500万元以下罚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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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您不小心做了这些事,
板主看到会贴心的帮您删除,
删文将不另行通知。
2. 投票日(1/16)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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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罢法第 56 条
政党及任何人,不得有下列情事:
一、于竞选活动期间之每日上午七时前或下午十时后,从事公开竞选或助
选活动。但不妨碍居民生活或社会安宁之活动,不在此限。
二、于投票日从事竞选或助选活动。
三、妨害其他政党或候选人竞选活动。
四、邀请外国人民、大陆地区人民或香港、澳门居民为第四十五条各款之
行为。
第 110 条
违反第五十三条或第五十六条规定者,
处新台币五十万元以上五百万元以下罚锾;
违反第五十六条之规定,经制止不听者,按次连续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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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6 当日请大家不要投票前或投完票后
,太过兴奋就乱发文,诸如:
“记得去投 R 号”或是
“千万别投 L 号”之类的言论。
这些都是违反选罢法规定之事项,
如果您不小心做了这些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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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S. 板主删文不是万能的,
若文章被备份报案检举,
只能请您自行负责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