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不懂无地自容的理由是什么,我们丢了面子,游民饿著肚子,
还是说把他们移到没有观光客的地方会比较有国格?像艋舺公园
水柱事件,社会与论都不认同,原因很简单,大家都知道那样治
标不治本,用水柱驱赶只不过是把这群从社会底层浮出台面的人
再一次消极的“掩埋”回去罢了。
所以为什么你要觉得没有面子?换个问法好了,如果启智学校在
龙山寺办活动,歪国人看到你也会感到没面子吗?不会,因为你
知道,他们是天生的,而在公平正义的追寻下,这没有什么好丢
脸好损国格的。
我不反对去解决游民所产生的问题,例如脏乱,占有公共财等问
题。或是当造成实质治安影响时所应当采取的措施。但我不认为
使我们感到羞愧的主体是游民,或者是游民的行为。
从你文章的脉络似乎处处都指名,你认为大部分的游民不是天生
的,是可以选择的,是“可怜之人必有可恶之处”的。从起源论
来看,排除掉极端的例子不论,人的能力是天生的,而拥有某些
能力的人是可以在我们的社会取得优势的,当你的能力在这社会
上能取得的所得少于当游民时,综合效用之下,有人就选择流浪
街头。如果有能力取得比游民更好的待遇,没有人会选择当街友
的,根据调查,“长期失业”、“家庭问题”是游民认为自己成
为街友的主要因素。原因复杂与多元,我并不想举煽情的例子来
为我的论述挂勾,我只是想阐述,游民的产生不仅仅是个人的问
题,也牵涉到为什么这个社会没办法让人各司其职。为什么我们
的政府可以拿一堆钱去办花博,没经费去解决万华长期的街友问
题。社工的工作访谈里提到,政府对于街友的问题,只是想要消
极地掩盖而已,经费也有一波没一波的。所以我们该感到羞愧的
是我们大有(ㄨˊ)为(ㄋㄥˊ)的政府,而不是在你眼前饿肚
子的街友。
我们用无罪推定去审里每个人,但为什么看到游民我们就主观认
定他有罪?
你会认为你礼让残障人士是需要被“感恩”的吗?因为游民成因
的复杂多元性,如果你也认同游民的成因不全然来自于自己,那
为什么对于政府的救济游民一定必须怀着感恩的心去接受?我只
是假使,假使某人经过竞争之后成为社会的底层住民,当我们基
于人权发给他救济金的时候,我们还要他心存感激地感谢我们的
怜悯?这不过是成功者的傲慢而已。
为什么你反对给游民直接的金钱?因为你认为他们会乱用,你前
提就已经假设他们人格的不健全,这对处理游民的问题是不健康
的,这跟仇视的言论已经有些许的靠拢了。
当社会氛围不去正视游民产生的理由,而只在乎“掩埋”的工程
,游民真的离流浪动物的路不远,流浪动物我们还可以幸灾乐祸
的说扑杀解决,人可以集中到收容所里一起安乐死吗?
我感到羞愧,因为我们的社会对于问题选择逃避,我们的政府对
于没选票的事情不会多去闻问(游民),但对于有选票的作秀却
乐此不彼(指责游民有多脏多坏,替附近的居民发声),却不去
实质的解决任何问题。
就像有邻居检举流浪狗的排泄问题时,我们的议员会帮你叫清洁
队把动物抓去安乐死,但对于动保法的推动却不闻不问,这就是
一个国家的哀愁。
我只想说,该对立的不是去发放食品的人,也不是受到游民问题
直接干扰的住民,是那些真正能做改变但却在秀下线的人,请问
用水柱驱赶游民,拆除公园遮蔽物,禁止发放食物,能真正的解
决游民的问题吗?请问在新闻媒体上大声疾呼游民过得很爽激起
社会对立能解决问题吗?这就是我们白痴议员/立委在做的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