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问题] 朋友撞到穿越马路的行人

楼主: gtsandevo (咖啡磨)   2015-12-05 17:51:36
※ 引述《etdiday (etdiday)》之铭言:
: 大家好
: 朋友今天原本要过生日
: 在三线道的内侧直行突有行人冲出
: 车速虽不快,但因反应不及
: 碾到行人的脚板造成粉碎性骨折
: 好在有行车记录器做为证据
: 是行人穿越马路的问题
: 想问的是
: 这样调解或和解,大概金额会多少呢?
: 还有…在对方开刀住院期间探视
: 朋友很尴尬不知道要说什么…
: 让对方受伤的确很不好意思
: 应注意而未注意是朋友该负责的部分
: 但行人违规在先
: 我们认为该认错也不是,不认错也不是…
: 朋友很无辜,还被对方家长指责
: 就是他害我小孩脚受伤!
: 这个状况有解吗?
: 可怜的朋友生日不用过了(・_・;
从没在贵板发过文,看到推文真的快受不了了
撞到人→刑事责任,由车子强制险支付
强制险一定有保,每台车都会保,不保犯法
赔偿金额随着你的保额而定;
1.若对方要求金额>你的保额,由对方控诉
到这种地步才需要找律师,在此之前“根本”不用找什么律师
2.你的保险只是买车时送的,通常是一些小保险公司
效率可能会差一点,请自行评估投保单位
3.建议不要轻易的给与对方联络方式
对方要求赔偿建议由保险员去谈,谈妥后再到场签字就好
基于人情你也可以送水果探视,除非真的闹僵再转冷
撞到车→民事赔偿
你车子要有保“第三责任险”才会支付对方金额
你保什么乙式丙式都只是“修自己的车子”
但保险员为了赚庸金会把一堆哩哩叩叩的加在里面
很多会包含第三责任,自己看清楚保单
1.第三责任当然保额也分很多种
一样如果对方要求金额>你的赔偿,由对方控告
此时再请律师,当通常会私下和解
2.第三责任或车体险(甲乙丙式)都是随车的
谁开车没关系,有的人为了省保费
车主名字会用30~60岁女性登记,因为系数最低
通常保费较少
无论撞到人或车,当下一定都要“报警处理”
领取报案三联单,不管你错或对
要求赔偿的人可以根据此报案记录提告
不管撞到人或车,和解完后都要签“和解书”
双方各持一份,并一份影本交给警方
已签完和解书事后再要求什么精神赔偿或其他损失都是没用的
你朋友只要由强制险的保险公司
支付对方要求之赔偿金额,双方达成和解,签和解书即落幕
金额根据死亡/伤残有所不同
若谈不拢可将车祸报告送交第三方鉴定责任,会有比例原则
再依此进行和解;
见面时用和缓口气探视就好,不用认错,也不用强硬的告诉对方错在先
除非对方一口咬定你责任较多或赔偿金额过高
能不撕破脸就不撕破脸,你最终目的是要签到和解书就没事了
下次不想这么费神找评价好的保险公司,签一张保额高一点的保单
跟最便宜的也只差几百块
好的保险员你一通电话就什么都不用管,鸟的保险员你打整天还连络不到人
问处理进度就推三阻四,搞的最后自己去谈和解
车子很多人每天在开,但对自己的车保了什么也都不知道
遇到状况只好道听涂说雾里看花
手机你每天都在用就会去了解它的功能
车子每天都在开但似乎很少人会去了解周边,反正能用就好
建议你朋友吸收一次经验
如果常常上路,最好将车祸相关常识与保险内容稍加了解
才不会遇到状况慌了手脚。
作者: sosevil (没有朋友的生活)   2015-12-05 17:53:00
骑车记得加保第三人 开车记得加保超额 遇到一次 就不会觉得你保的是没用的
作者: info1994 (凹嗚~)   2015-12-05 18:09:00
我们家是发生过车祸赔了很多钱 才发现我们保的根本超烂
作者: michaelchen1 (麥克麥克)   2015-12-05 18:51:00
强制险不是刑法吧他是帮你理赔对方医疗险而已医疗费才对
作者: peiring (peiring)   2015-12-05 20:20:00
撞到人也有民事责任撞到车也有可能有刑事责任
作者: etdiday (etdiday)   2015-12-06 00:00:00
谢谢您的详细说明!会转给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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