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女孩们晚安,
或许有些人还记得之前有篇“2016公益桌历懒人包”的置底文,
我是原po。
今天心血来潮咕狗了一下自己的文章,
发现这篇文章被抄袭了……
原文:http://salufear625.pixnet.net/blog/post/375169942
抄袭者:http://iguang.tw/u/4232995/article/452136.html
对方不但没有注明出处,还删掉所有我的个人用语,
完全把这篇文章据为己有……
这篇文章虽然大部分是整理自本身的简介,
但里面也有许多是凭借我自己职业对身心障碍相关机构的了解而写成的部分,
对于文章被广传,能对各个公益团体有些许帮助,我很开心,
没想到我的拙作也有被抄袭的价值,
但自己花了那么多时间收集资料,加上板友们热心补充的资料,
就这样被别人轻易复制贴上,
比想像中更难过…… :(
作者:
shou0823 (↗沉默a大多数↙)
2015-11-26 22:50:00拍ㄆㄞ
作者:
second60 (60seconds)
2015-11-26 22:57:00有点没道德,毕竟蒐集和写这些内容都需要时间
作者:
Nnninmg (白目不是病)
2015-11-26 22:59:00至少要注明出处吧 原po拍拍
抄文章未告知未取得允许就是不尊重!无论当事人开不开心!!
作者:
theThe (是我)
2015-11-26 23:08:00原po应该跟对方反应一下!
作者:
On10n (洋蔥é )
2015-11-26 23:10:00网络上都抄来抄去 放上网络的那一刻就注定要被别人抄走了真的不想被抄 最好的方法就是不要放在网络上 这风险要自负
作者:
tmwcvf (tmwcvf)
2015-11-26 23:15:00无法同意楼上的说法,要引用至少应该知会作者注明出处,这是礼貌
我会先备份,再反应。就算我不生气,但绝不希望让对方习惯这种行为,习惯一边想着“只是……又没关系”一边当拷贝猫
作者:
hoifly (hoifly)
2015-11-26 23:21:00跟他求偿 再把钱做公益
我刚刚想了很久该如何回应,已经留言了,三天内不撤文,我就会去报案
作者: jles910080 2015-11-26 23:56:00
拍拍
著作权在公开那一刻就生效了。未经原作者同意是不能抄袭的,即使附上来源也不行。这是为了鼓励大家主动分享。如果大家都不分享不公开,资讯就会完全封闭。
作者: kikichen212 2015-11-27 00:16:00
拍拍,我觉得你对于公益桌历的推广很棒!谢谢你为这些社团的努力~
后来又找到一篇宠物滔客的,只抄我流浪动物部分的架构,文章顺序和图文都有重新编辑过,我也不知道算不算…这种懒人包文章最辛苦的就是一开始的收集资料,她把我收集的机构都抄去
原PO拍拍,写个出处来源有这么难吗......(=_=)
作者:
FAIRYKA (千)
2015-11-27 10:38:00勿以恶小而为之,为什么要检讨被害人?
作者:
zvezda (star)
2015-11-27 19:38:00某楼的观念实在令人傻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