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请问] 前男友狂传line来电

楼主: star0513 (小星星)   2015-11-24 23:09:24
※ 引述《ivanaya (hihi~)》之铭言:
: ※ 引述《MadeInChina (中国制造™)》之铭言:
: : 你这个案例解决方式明明就很简单
: : 钱付一付两清不就好了
: : 女方就真的有用到男生的钱,能否认吗?
: : 对方拿着这点吵
: : 你就把钱丢回去啊
: : 还债两清,不是更符合你朋友想要的情况
: : 什么都分清楚谁都不欠谁
: : 想两清又不想还钱
: : 那还是别发文讨拍吧
: 很好奇,如果是女生自己本来就跟家人住,男生租屋,
: 在一起后,男生邀请女生搬去一起住,同住也没提到摊房租事宜(毕竟心知肚明女生的

: 销本就无须负担这笔)
: 分手后,男方要钱合理吗?
看到这个就想发表一下自己的意见
我个人认为不合理
最近刚好朋友遇到类似事件
朋友跟男友分手
男生在半夜不断打赖通话
还用即时讯息说
“我这段日子在你身上花三千元,你要还给我!
原本想说我们会在一起很久我才愿意花
结果没多久就分手,你要还给我”
朋友表示不想理会
因为是男生自己心甘情愿花的,凭什么要她还
但.........如果是我
嫌麻烦情况下
我会还给他
不过也担心还钱只是借口
怕是永无止尽的骚扰............
这是最麻烦的!
作者: wawaking1 (猫咪屁股)   2015-11-24 23:15:00
你们都是遇到烂情人,男生一开始不爽付钱就别交往,分手后要钱蛮烂的;女生一开始就不想分担花费,分手后烂情人讨钱也只是刚好,大家都是人生父母养的,没有谁花钱是应该的。
作者: Marlboro305 (+咑啦咑啦+)   2015-11-24 23:16:00
我也知道单方面说词根本不可信,若真要钜细靡遗的叙述,那我真的很后悔发文......S大请保重
作者: PRINCESSQ (NEWLY)   2015-11-24 23:23:00
单纯问个法律问题! 若是交往期间男生心甘情愿付房租分手后去跟女生追讨,在法律上成立吗?
作者: jameshcm (亿载金城‧武)   2015-11-24 23:24:00
金额少不用还;金额大(几十万几百万以上)就可能被判归还
作者: PRINCESSQ (NEWLY)   2015-11-24 23:25:00
那若是女生欠债百万,男生自愿帮忙还款,分手后男生还能追讨吗? 好像不能吧!!??
作者: RockBoy (摇滚男孩)   2015-11-24 23:26:00
3000圆心甘情愿跟30万300万心甘情愿不一样 原文资讯太少
作者: PRINCESSQ (NEWLY)   2015-11-24 23:27:00
因为并没有但书说,帮忙还债就不能分手或分手要还之类若是单纯以男生心情爽不爽来看追不追讨,那法律还有何用处呢? (单纯想问法律问题啦!希望知道的人可以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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