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闲聊] 医院弄丢放弃急救同意书的植物人

楼主: chtenope (RYU)   2015-11-13 23:07:47
今天我一位死党的父亲过世了,
我对这位长辈并没有很深的交集
但因为死党的关系
这4个月以来,我大概也陪朋友去医院探望了好几次
每次都是不抱期望而去,抱着愤怒与质疑而出
这股愤怒与质疑,一直到他今日过世还在
以下文长慎入
这位长辈4年前自杀未遂成为植物人,
3年前转入新北市新仁康医院接受照护
由于长辈在清醒时,就告诉他老婆(朋友的妈)
以后万一有什么,绝对不要气切
因为他曾看着自己的父亲痛苦的活着
所以家属在每次转院,都签署放弃急救同意书
但是呢,今年7月22日,新仁康医院以放弃急救同意书搞丢了
身为医者不能看着病患走向死亡而不管
然后在未通知家属的状况下,在床边就为这位长辈做气切
老实说,我不太懂得气切是什么、有多痛
但朋友说,就想像气管内插著跟硬管子吧
植物人还有意识、还有痛觉吗?
(这位长辈对痛有反应,但我不确定他是否真的痛)
一次朋友妈对长辈说“会痛的话眨两下眼睛”
我就看长辈真的快速眨了两下眼睛
当下不只朋友妈崩溃,我都快哭了
(我阿公3年前因为癌症并发症过世,他是护理长退休
明知身体撑不过抗癌治疗,仍不顾我和一堆亲友跪在他床边请他放弃
他依旧坚定的继续做第二阶段的化疗,
然后打完第一次注射,就过世了,至今我依旧觉得他算是自杀
情感上我至今仍不能接受他不再参与我的人生,
但理智上我说服自己,因为病痛太折磨人了)
放弃急救同意书有多重要,大家应该可了解吧?
但是再重要,也比不上可以妥善保管这份同意书的医院
我朋友后来向医院、健保局申请长辈的所有病历
在比对过程中,发现一件很有趣的事情
健保局病历显示,
除了今年7月,早在去年7月,医院就曾经以长辈的名义
申请全副气切医疗耗材,这代表什么?
身为一个大外行,我推测的原因只有两个
1. 当时就做过气切
2. 申请了耗材但是没有用
但无论是哪个,某康院长面对家属时只会说
1.我怎么会知道?你去问主治医师!
2.你怎么可以这样对我说话?
3.从没帮他做过气切
某罗医师,也只会医者仁心,自认委屈的抿嘴以对
我衷心祝福他们不会遇到像他们一样的医者
好了,这件有趣的事情,有什么意义呢?
是不是A健保局的给付呢?我可不知道
但是长辈身为一个须仰赖呼吸治疗、又住院的患者
医院可向健保局申请什么?钱吧?
详细的金额,我实在也无法估算
(有兴趣可以参考看看这篇文章→
基于版规,关键字:长期呼吸器依赖患者家庭健保给付是否足够?
但就“缓和医疗家庭咨询费”,一小时咨询就可以申请2250元
他们甚至还错填朋友踏入医院的时间
说到这个,在医院记录上面写
7月22日当天,医院在下午3点50分已与家属沟通
但那天朋友妈在另间医院开刀、朋友姊妹陪侍在侧
她们一直到晚间7点才发现未接来电
而这个气切手术在中午就已经完成了
简单来说,就是早上发现情况不对立即在病床旁开刀
但一直到午餐都吃完才想到
“对喔,应该通知一下家属”
但明明晚间才通知到,医疗纪录上面根本登载不实啊
相较这些,朋友在医院拍到的填写未来喂食纪录
点滴上面有小蟑螂爬行
医院内出现不属于医院编制内的医师
(某罗医师宣称是来帮忙的朋友)
还有窜改病历等状况
似乎都不算什么了吧
我陪朋友去医院中,有一次院方坚持要在护理站谈
当时朋友妈失控,质问声音可能跟选举车一样大
于是医院就在我们不知道的状况下报警
大概才大声没超过10分钟,警察就到了
一到场,警察就一一盘问家属亲友的身分
但是对于未配挂证件,仅穿着医护人员服装的人员
倒是都未询问,想来只要穿着看似专业的服装,
就具有在场的正当性
但其实这也没什么,警察只是在执行的他的公务
后续我们到会议室,未妨碍到病房区
但警察却一直到我们离开了,才跟着离开医院
我不懂他们在场的必要性
后来有一次,我在院长室看到院长是新店警友会成员
我大概就明白这其中不用言说的默契了
更别说,我在第一次陪朋友去医院
听医院说明7月22日的状况时,看到一辆警车停在医院门口
等到我开车离开后,才跟着离去
原来私立医院有把警察当警卫的权利
(他们自己有保全喔)
老实说,这位长辈企图以自杀结束自己的生命
多年来,我朋友很少到院看他是事实
因为心理上、家庭状况等种种因素,
朋友姊姊甚至在4年前,已经当作父亲过世
但在家属质问“去年7月有做气切手术时”
医院却回答“你们当时要是有来看就知道了”
再说一次,身为医疗大外行,我还真不知气切长什么样子
但有没有实际气切行为
及家属是否在院,究竟有何直接关系,
这个逻辑我也真是搞不懂
(朋友妈说:每次打电话到医院询问
你们都说好好好,原来是好在
喔你们不来太好了)
某罗医师当时还不在新仁康看诊,可以理解他不知情
但是病历上纪载放弃急救
他口口声声说:是发生在心跳为零之时
不过安宁缓和医疗条例是这样说的
“心肺复苏术:指对临终、濒死或无生命征象之病人,
施予气管内插管、体外心脏按压、急救药物注射、
心脏电击、心脏人工调频、人工呼吸等
标准急救程序或其他紧急救治行为。”
再一次强调,除了签放弃急救同意书很重要
医院如何解读、有无善尽保管责任同样重要
被延续的生命如此痛苦,究竟有何延续的必要?
某罗医师:让家属见最后一面
那么万一气切手术失败,在术前未通知家属
家属真的来得及到医院吗?
(我逻辑很差吗?)
今年1月,医院宣称联系不到家属,迳行为长辈输血
但在7月22日过后,医院一切行为都小心翼翼的问家属
原来医院也适用“会吵的孩子有糖吃”的道理
如果不是朋友也是医生(只是医猫狗),略懂医疗专业术语
若发生在我身上,我这个大外行,
可能也都不知道医院对植物人亲友做什么吧
今天下午2点多,长辈在心跳急速下降后,骤然离世了
朋友没什么真实感,到现在一滴泪也掉不出来
这周一开始告知家属,病患病况
朋友一、三还有今天都去医院了
医院在上午10点传了两封短信,告知病况危急
请家属要带病患身分证
等到朋友到医院,院方又问“有带身分证吗?”
朋友不解直接问,“为什么需要?”
医院直接回答“要办后事啊”
然后下午1点时,长辈心跳每分钟59下,
2点时朋友去上个厕所回来,心跳开始下降
然后,长辈就过世了
朋友叙述,在场鸦雀无声
最后她主动说,那拔管吧......
只是,这个剧本太多巧合,原来医院在传讯时
就预知病患今天会过世
于是家属讨论后,决定报警,想要请检警相验
这4个月来,太多疑惑未解,家属太想要得到一个解答,
包含医院预知死亡的精准度
其实冷静下来
我们大概都可以猜知
相验、解剖,也许都没有什么具体结果
但就是想要说服自己接受而已吧
还记得医院报警,警察不到10分钟抵达的事吗?
同样的地点、差不多的时间,家属报警后约20分钟
警察姗姗来迟,因对死因有疑义
警察说不能移动遗体,须等到检察官的指示
于是长辈的大体,就放在他睡了3年的床上
在断气后又过了4小时
如果是因为有他杀嫌疑需保留现场,
但现场有也没有警方人员,
无法理解长达4小时不能移动遗体的原因
如果有板友耐心看到这里,
并且像我一样觉得医院很夸张
我很诚挚的建议
为了自己(及亲友)的未来着想
在签署放弃急救同意书之后
也要找个不会搞丢同意书的医院
然后那个医院的院长不会回答
1.我怎么会知道?你去问主治医师!
2.你怎么可以这样对我说话?
3.从没帮他做过气切
然后那个医院的主治医师不会说
1. 有没有气切来医院看就知道啊
2. 搞丢DNR是事实,但我怎能眼睁睁看着病患在我面前死亡
还有最好不会一直委屈似的抿嘴
还有,不要找个医护人员都像NPC的医院
我觉得人啊,只有出生、死亡跟时间是公平的
我一位恩师说过,其实人是一求好死的
我无法选择出生,但很希望未来走时
是痛快的、不拖泥带水的
(但我对不起阿公,当年帮他清理人工造口、
在医院看日出月落,我虽然很心疼阿公受病痛折磨,
却又自私的感谢阿公努力,让我有一年多的时间
可以练习跟阿公说再见
这句再见,真的夭寿难,现在想到还是会哭啊)
只是希望这段练习说再见是自然的
如果有机会再遇到某康院长、某罗医师
以及这间医院所有不友善的医护人员
我会很想问他们
(绝非诅咒)如果有一天他们成为植物人
真的会想在这间医院走过最后一站吗?
至于文章标题,我承认我想不出来
与女版的关联性,是因为我是个女生
朋友一家除了长辈,也都是女生
因为上述叙述都属实,所以我直接打出医院的名称
要告我妨害名誉、毁谤、公然侮辱就来吧,
我多希望司法验证这一切都是真的
作者: jameshcm (亿载金城‧武)   2015-11-13 23:11:00
虽然同情你,但这篇不是记者会想抄的题材....
作者: fairycakes (警告:电力耗尽)   2015-11-13 23:17:00
先拉椅子
作者: rrr518 (理沙)   2015-11-13 23:17:00
你有一段在说 心跳为零时 又引述安宁条例不好意思我完全看不懂那段是要说明什么句我看来这没有什么问题呀
作者: jameshcm (亿载金城‧武)   2015-11-13 23:18:00
原PO主要是想表达觉得医院态度随便、便宜行事、不尊重患者/家属的不急救意愿...
作者: Sioli (客人)   2015-11-13 23:20:00
放弃急救同意书这种东西能搞丢???太扯了吧.....
作者: rrr518 (理沙)   2015-11-13 23:20:00
就我看来除了急救同意书弄不见这件事情不合理剩下的处理都是OK的
作者: yaokut ( )   2015-11-13 23:21:00
但就是急救同意书这件事,搞出一堆事情
作者: chith (74)   2015-11-13 23:21:00
搞丢放弃急救同意书又以长辈的名义擅自申请气切…嗯………
作者: rrr518 (理沙)   2015-11-13 23:22:00
心肺复苏术那里的重点 少画了无生命征象?我觉得其实陈述急救同意书丢失这件事情就好了因为他已经丢失了 所以要进行急救
作者: tisnothing (空空的)   2015-11-13 23:25:00
觉得除了同意书弄丢有点扯之外其他的处理都ok+1
作者: Sioli (客人)   2015-11-13 23:26:00
签了这张除正本外,护理那边理论上都会交班下去
作者: rrr518 (理沙)   2015-11-13 23:26:00
哦对 申请全副气切耗材也怪怪的
作者: loverey (Megumi)   2015-11-13 23:27:00
这个记者才要赶快来抄啊
作者: rrr518 (理沙)   2015-11-13 23:28:00
通常气切会签同意书啦
作者: jameshcm (亿载金城‧武)   2015-11-13 23:32:00
急救怎么可能还先签同意书?当然是先救了之后才补程序
作者: Sioli (客人)   2015-11-13 23:33:00
我觉得你把重点放在两件事,急救同意书的副本先找出来
作者: rrr518 (理沙)   2015-11-13 23:34:00
我是觉得今天是两件事情了
作者: Sioli (客人)   2015-11-13 23:34:00
第二 护士有把DNR的东西交班下去吗?
作者: neromeri (Cefa)   2015-11-13 23:34:00
可是在同意书被弄丢的前提之下急救是合理的吧(?)急救怎么可能先通知家属?(还是我误会了...
作者: rrr518 (理沙)   2015-11-13 23:35:00
一个家属觉得我有签了怎么会弄丢但今天是因为"已经弄丢了",所以医院只好"当作没有"先执行他说的也没错 生命重要要是今天医院直接放弃,结果反而被告怎么半?
作者: neromeri (Cefa)   2015-11-13 23:38:00
楼上说出疑虑所在了XD弄丢的状况下应该是当作同意书没有来处理了
作者: Sioli (客人)   2015-11-13 23:38:00
另外病历上有记载 医院就无法免责了
作者: mocimocy100 (笑也是笑你是个白痴)   2015-11-13 23:39:00
这算很重要的东西吧 弄丢了很夸张...
作者: jameshcm (亿载金城‧武)   2015-11-13 23:41:00
http://goo.gl/oSauGX 不具法律效力,但可减少原PO此情况
作者: Sioli (客人)   2015-11-13 23:43:00
妳们先把病历上记载的那页 连同一些处置都CO走吧。
作者: jameshcm (亿载金城‧武)   2015-11-13 23:44:00
觉得健保局该做次普查,把这些可注记选项让大家自己选择
作者: Sioli (客人)   2015-11-13 23:46:00
医疗记录重要到要保存七年的 无泄漏之虞下销毁。
作者: rrr518 (理沙)   2015-11-13 23:48:00
其实这追根究柢就是台湾在医学资讯部分严重不足如果今天病例电子化 就不会出现丢失这件事情了但是问题很多 这牵涉到政治问题不是政党政治 而是医院的政治问题我同意原PO说的 急救不一定是最好的方法但如果真的弄丢了也只能急救
作者: Sioli (客人)   2015-11-13 23:50:00
医院在这么一张重要文件上的保存有这么大的问题
作者: rrr518 (理沙)   2015-11-13 23:50:00
所以你的焦点应该多叙述丢失这件事情不要说过多医院怎么急救模糊了焦点
作者: Sioli (客人)   2015-11-13 23:52:00
这问题超严重.../ \ 而且弄丢居然没有一个人员发现
作者: jameshcm (亿载金城‧武)   2015-11-13 23:52:00
觉得真实情况应该是,没有搞丢只是病历系统不够周详,
作者: rrr518 (理沙)   2015-11-13 23:53:00
哀 要是我也不希望急救同意jame
作者: Sioli (客人)   2015-11-13 23:57:00
另外别执著在有没有快点通知家属,不是很重要。急救讲的就是时间,家属没接到电话 病人是要放给他死吗
作者: neromeri (Cefa)   2015-11-14 00:00:00
其实争议点在同意书保存部分 急救之后的结果无法预测
作者: justeit   2015-11-14 00:00:00
如果你真的要帮帮植物人你就公布医院跟医师跟院长的名字吧 事情闹大以后就会有讨论
作者: viviberry (薇薇贝瑞)   2015-11-14 00:09:00
弄丢放弃急救书真的太扯...无视病人的意愿
作者: yigo3832 (yigo)   2015-11-14 00:20:00
建议如果可以 大家都去申请健保卡注记DNR另外弄丢这件事如果是真的 那满夸张的啊我上面那句推文意思是说有需要的人申请注记健保卡较好
作者: ck290996 (1+1)   2015-11-14 00:37:00
我以为是宣导什么慈善活动...这算很大的医疗疏失吧?
作者: eeeeec (伊咿吚)   2015-11-14 00:37:00
弄丢很夸张,而且应该都有纪录跟注记的,但你的确很多不懂所以没必要太评断医院处置,病人濒死前会有征兆,通常可预知这几天内会走,濒死的心电图看过吗?就是没心跳医生没说错,气切跟气管插管不一样
作者: ck290996 (1+1)   2015-11-14 00:38:00
感觉就是故意冷处理让家属不知道该生气...
作者: eeeeec (伊咿吚)   2015-11-14 00:38:00
确认一下DNR签的内容,坚持要医院拿出来不要让他们拖,DNR内容不是签了就一样,有些人会说不要CPR不要插管但要用急救药物之类的不太一样
作者: karta570539 (轩)   2015-11-14 00:47:00
哪有先切再说的阿,气切都一定要问家属阿不然后续照顾经费可观
作者: Rilakbaby (乐乐)   2015-11-14 00:54:00
老实说你讲的很义愤填膺但有些地方看起来就是很奇怪模糊,很多都是朋友说的,朋友妈还很多是电话沟通的...有问题请提告,不要在这大放厥词,可能会有更多问题
作者: asami (阿撒米)   2015-11-14 01:08:00
同意楼上 所以整篇看完除了弄丢DNR之外我暂时看不出来有什么不对的 不过有一点很不解 就算DNR弄丢了 我不太相信整个单位没有半个人知道家属签过DNR 除非已经丢了很久 还有想回推文的 会急到bedside割气切的 通常都是非常紧急的时候 是有可能来不及告知家属的 你说的应该是一般情况还有 如果我没记错 因为台湾人的劣根性 即使你健保卡注记了一般还是会再问过家属意愿 不知道最近有没有什么不一样的新规定 这部分有错请指证
作者: chungyiju (海-绵-宝-宝)   2015-11-14 01:25:00
真恐怖
作者: gvmoonfan   2015-11-14 01:41:00
这么重要的文件 竟然还弄丢 有够扯!!
作者: ra31240 (好人林)   2015-11-14 01:42:00
把DNR遗失这个点确实可以讨论,巧合死亡时间这步份在临床上来讲病患病况不稳血压持续偏低或心跳不稳确实会先提醒家属准备用物包含身分证,避免家属来回奔波医院。
作者: liwithfish (ponpon)   2015-11-14 01:54:00
同意Rilakbaby
作者: bearweb (麦克华斯基)   2015-11-14 01:56:00
找人协调吧 在这里纸上谈兵也不是办法
作者: ken3234981 (MickeyBoy)   2015-11-14 02:00:00
就有你们这种人医病关系才越来越差
作者: coldqoo (.....)   2015-11-14 02:23:00
除了搞丢同意书有争议,我看不太懂妳想要表达的东西,内容也是家属亲友个人情绪的宣泄,与帮忙植物人有什么关系啊。另外,既然已经走法律程序了,结案了吗?法律证明家属亲友这边提告胜诉了吗?万一法律判医院无医疗过失胜诉了呢?
作者: moyoro (三等士官长报到)   2015-11-14 02:39:00
病患快过世医院是看得出来的
作者: lucywhite (鱼儿)   2015-11-14 02:52:00
弄丢放弃急救同意书很过分,其他很多都没什么问题,是延伸出来的错误
作者: Lostphantom (幽)   2015-11-14 02:53:00
如果已经弄丢,家属又不常出现的话一定都先救再说......越不常出现的家属越会告,病人死人不会告你但是活人会啊。现在的环境就是没有白纸黑字不能算数,有也不一定算数。然后生命的流逝是真的看的出来的....
作者: nanaling (˙娜娜˙吵翻天啦!吵翻A)   2015-11-14 02:56:00
朋友说朋友说朋友说然后临终医院真的看得出来好吗没提前通知到时候有家属没看到断气的瞬间又要闹...第一次看到提前通知也会被讲话的....你应该是没有接过病危通知,都是听朋友转述就想当然尔吧....讲这点真的太莫名其妙了
作者: thoughtful (cc)   2015-11-14 04:06:00
没证据可证明你签过,其实站不住脚。
作者: yoho10 (波妞)   2015-11-14 05:46:00
希望这家医院快点倒闭
作者: lail (古道照颜色)   2015-11-14 06:20:00
同意书弄丢很扯,但病人的死亡,尤其是已昏迷病人的死亡似乎真的可以预期
作者: rainsilver (00)   2015-11-14 07:38:00
看起来很怪 很少急救在气切的 而是紧急插管而且也都会通知家属签同意书 气切是长期插管的病人因为无法脱离呼吸器才改用气切 而且以上全部都要同意我是怎么看都觉得你叙述很怪啦气切就是在喉咙开个洞 真的ㄧ看就知道还弄到医院叫警察来? 看起来很怪啦呼吸衰竭的病人 通知病危 就是看生命迹象不稳带身分证就是准备要开死亡证明书
作者: Doralice   2015-11-14 08:05:00
同意rilakbaby,这种牵涉到名誉的说最好不要转述再转述之后代po
作者: rosy (rosy)   2015-11-14 08:05:00
三年前住院签的NDR,医院有可能弄丢,大医院每次重症住院都会询问病人家属是否要签,拿以前NDR要求医院有点强人所难
作者: Doralice   2015-11-14 08:11:00
回rainsilver,急救时气切是选项之一哦~ 有的病人生理构造上属于困难插管的,急救抢时间时不可能让你慢慢试,直接气切争取时间
作者: rosy (rosy)   2015-11-14 08:11:00
不过通常病人濒死前,家属会轮班陪侍在侧,切管前会告知家属
作者: sad10017   2015-11-14 08:15:00
Rainsilver大,急救遇到插管困难者会选择紧急气切喔,急救完毕才换回稳定的一般气切。我看他们除了弄丢DNR以外,一切都符合标准程序,应该是医病沟通不够吧
作者: photocap (暖暖)   2015-11-14 08:17:00
我待过的照护病房不管是要气切或插管 一定会先问耶
作者: potatofat (大熊一头!就是胖)   2015-11-14 08:30:00
单方说法 这种事情代PO自己要当心 代PO责任最大喔
作者: summre (夏天)   2015-11-14 08:32:00
DNR本来就是每次住院会再问一次。 有病人或家属手写签名的东西是无法电子化的 同意书这部分各医院都一样
作者: asami (阿撒米)   2015-11-14 10:05:00
看了版友推文 我很想问“三年前签DNR”后他一直在同一个医院里吗?如果没有 DNR是必须重签没错 每次住院都要重新来过出院时就自动失效 又 我们医院签DNR后 病人手圈、床头牌、诊断小牌、电脑都会特别注记 医嘱上也会有“签立DNR”的医嘱 也许你可以请朋友调病历确认
作者: simon2098 (copy)   2015-11-14 10:13:00
放弃急救同意 在健保卡上面是会登记的 只要有签 健保卡都会登记 不会因为你文件不见就等于没有签
作者: asami (阿撒米)   2015-11-14 10:32:00
楼上说的是病人自己签的那种吧 他的是家属签的
作者: estatevinger (膝盖)   2015-11-14 11:02:00
标题可以先有逻辑一点吗
作者: monkeylan (猴子兰)   2015-11-14 11:16:00
我印象中好像有,家属可以连属同意拔管。因为当时我爷爷也是躺在医院床上很久了,后来我爸也是想了好久,决定拔管带爷爷回老家,然后通知所有家人去见爷爷最后一面,爷爷拔管回家到隔天凌晨去逝的。有错请指正。(因为没有认真问我爸细节)
作者: Jojam (阿子)   2015-11-14 11:24:00
弄丢同意书真的很扯,不过所谓"预知死亡"那段..我觉得应该没有那么复杂,安宁做久了要看出病人病危不是很难的事
作者: flower666 (伪rocker)   2015-11-14 11:26:00
标题...以为弄丢植物人 害我吓一跳...
作者: fly50280   2015-11-14 12:14:00
正常的急救程序是先插气管内管,气切是要进手术房的一定要签同意书,这医院太夸张了
作者: a85316 (No More Pain)   2015-11-14 12:28:00
标题应该改成“医院弄丢植物人的放弃急救同意书”
作者: lu0713 (王小波)   2015-11-14 13:00:00
健保卡会注记放弃做侵入性急救
作者: smile14for0 (橘 皮 可 耻 吗?)   2015-11-14 13:02:00
预知死亡是可以预期的 我爷爷癌末在家时 过世那天我亲人说爷爷姿势跟呼吸声怪怪的 我们马上去请一百公尺远处的耳鼻喉科诊所医师来 只是拿听诊器跟血压计就判断说若不急救 大概就是今晚或最晚明早会过世 最后真的是这样(因为爷爷有说过要好好走 所以奶奶也决定不送急救 就让爷爷自然离开)
作者: kybay (liru)   2015-11-14 13:17:00
看到怀疑临死前医院ooxx那段就要嘘 如果相验结果是自然死无他杀嫌疑 你要上来道歉嘛
作者: m66cjo45   2015-11-14 13:17:00
健保卡可注记放弃急救/家属本来就需要随时被联络得到插管后可以选择拔管/不是所有医师都知道缓和医疗家庭询有钱拿/放弃积极但痛苦的治疗之病人死亡有时可以预期
作者: AAALlove (草)   2015-11-14 13:24:00
DNR不是电子注记?
作者: lu0713 (王小波)   2015-11-14 13:25:00
整篇怎么看都觉得怪怪的。而且这只是朋友转述,你就连名带姓po上网公审,不怕任何法律责任。只能说一切不合常理
作者: smartin (恩)   2015-11-14 13:45:00
以一个医疗人的角度来看,原波什么都不知道也在大放
作者: x123392003   2015-11-14 13:53:00
整篇文混进太多情绪性文字了,看得很不清楚
作者: lu0713 (王小波)   2015-11-14 14:07:00
这张同意书是三年前签的,又是家属代签的。我不认为有那家医院敢在第一急救时间且没有直系家属再次签名确认的情况下放弃急救。
作者: AbbyLove (Abby)   2015-11-14 14:17:00
应该是气管内插管 不是气切吧?原po问清楚一点这差很多
作者: anew1 (真正想做的事)   2015-11-14 14:56:00
充满了单方面说法(还是据朋友说)不够客观 不予置评但是预知死亡和叫警察这点 充满了充满成见的臆测...1.死亡的确是可以预知的..差距可能在几天内 安宁病房病人例子很多 2.你自己都说家属在护理站声音大 无法预测状况下怎么知道后来会不会有冲突发生 先叫警察保护双方这你也可可以脑补成医院跟警方有关系...立场明显很偏颇
作者: swleu0804 (史瓦鲁)   2015-11-14 15:37:00
你标题怪怪的,弄丢的客体是...
作者: qblue1 (学习成长)   2015-11-14 16:47:00
弄丢DNR很扯,先有不好的医病关系开头,又怎么指望家属不会质疑其他内容只能说医院的处置态度太差,家属这边失去信任后加剧的质疑,造成整件事都失控
作者: jasmine77 (阿花)   2015-11-14 17:43:00
整篇都很奇怪,感觉应该是插管,而不是气切而且医护人员看到DNR高兴都来不及了,急救多累你知道吗绝对不会有明知不急救偏要救这种事啦
作者: hua20337 (阿芯)   2015-11-14 18:31:00
评估生理状态的确是可以预测死亡时间,但是医院弄丢病历相关资料问题就很大了……
作者: kta1223jp (E大T)   2015-11-14 19:11:00
医院有问题,但健保卡可以注记知道吗
作者: ricemizuno (FeMiport~)   2015-11-14 20:30:00
只讲对自己有利的
作者: asami (阿撒米)   2015-11-14 21:46:00
家属联署的要开伦理会议审一段时间 所以一般都会先跟预期病况不好的家属解释DNR 这篇文章我看了好多次了 原po真的可以删了我觉得 你全篇只有那张DNR到底存不存在值得深究 其他都是脑补居多 特别是跟警察相关的部分 如果你不想吃官司还是早早删了比较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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