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情] 警察吃案难道已经是常态了吗?(代po)

楼主: charinu   2015-11-12 13:32:51
文长 代PO 若要回文或转载、报导等 请将原文ID删除
作者: morrishsing (morrishsing)   2015-11-12 13:35:00
警政署有投诉电话
作者: h86141825 (土城膨鱼验)   2015-11-12 13:37:00
找新闻记者 马上帮妳办到好
作者: kyotenkacat (maina)   2015-11-12 13:39:00
整间店的人都怪怪的 原作者根本没事找事.....XD
作者: makihara (Frozen In Time)   2015-11-12 13:39:00
来 我教妳 带着记者 直接找所长申诉 那员警C就GG了
作者: shou0823 (↗沉默a大多数↙)   2015-11-12 13:40:00
记得有个说法是报案要打110 留下纪录比较不会被吃案
作者: October29 (茧居小刺猬)   2015-11-12 13:42:00
打110 然后带记者或民代过去
作者: gay7788 (批踢踢喵勃哑)   2015-11-12 13:42:00
没错,报案打110是没办法吃案的,除非...
作者: shermanqoo (Dr.Q)   2015-11-12 13:43:00
警察素质问题,很多法律问题他们也是一知半解
作者: snowtoya (該叫雪阿姨了)   2015-11-12 13:45:00
呃,怎么好像没看到这位被害人去验伤?
作者: ange09 (玖)   2015-11-12 13:45:00
不是常态啊 那感觉有问题吧 笔录可以拿给一般人看吗
作者: viviberry (薇薇贝瑞)   2015-11-12 13:47:00
如果A真的是为你好 你这么做真的会让人很心寒
作者: shermanqoo (Dr.Q)   2015-11-12 13:48:00
警察想把你们赶去调解庭,他们省事。
作者: snowtoya (該叫雪阿姨了)   2015-11-12 13:49:00
其实警察说的也没错啦,提告了到地检署/法院也是要调解只是人家都说了就是要提告,还囉嗦一堆就很讨厌
作者: shermanqoo (Dr.Q)   2015-11-12 13:50:00
但警察丢出来的解答就是一知半解型,当事人怎么信服?
作者: snowtoya (該叫雪阿姨了)   2015-11-12 13:50:00
而且有些人就是要跑一趟法院才会怕我的意思不是叫被害人不要告,而是先弄清楚自己想要什么
作者: shermanqoo (Dr.Q)   2015-11-12 13:51:00
而且有没有强制罪这也不是警察说了算
作者: snowtoya (該叫雪阿姨了)   2015-11-12 13:52:00
要钱呢,就要先想好打算多少钱和解,若就是想让对方被起诉被定罪,是可以不要和解,不过伤害罪多半可以易科罚金
作者: shermanqoo (Dr.Q)   2015-11-12 13:52:00
老老实实做笔录,别碎嘴,相关法条并陈不就没事了
作者: snowtoya (該叫雪阿姨了)   2015-11-12 13:53:00
建议开个合理和解金额,让对方痛一下记取教训最好对啊,问题就是,被害人想要的公道是什么呢?
作者: shermanqoo (Dr.Q)   2015-11-12 13:56:00
是阿,就是个态度问题,照sop走就好了
作者: snowtoya (該叫雪阿姨了)   2015-11-12 13:56:00
现在不想,到时去开庭,这种小案子检察官或法官多半也会半强迫双方和解,还不如先弄清楚,自己想要什么样的结果
作者: ap909278410   2015-11-12 13:57:00
找苹果
作者: snowtoya (該叫雪阿姨了)   2015-11-12 13:57:00
不想和解,就态度强硬的拒绝,想和解,就先列出觉得应赔偿的金额和项目
作者: ChenJackie   2015-11-12 13:58:00
其他员警不知道你的案子谁处理很正常 又不是什么大案
作者: Bearnose (little)   2015-11-12 13:58:00
部分警察的法律素质真是.....
作者: snowtoya (該叫雪阿姨了)   2015-11-12 13:58:00
我觉得想办法解决当事人的问题,比光抱怨警察烂重要多了
作者: ChenJackie   2015-11-12 13:59:00
可以查吗我不知道 搞不好就是不能查
作者: snowtoya (該叫雪阿姨了)   2015-11-12 13:59:00
哦我不是说原PO或被害人不能抱怨啦,只是我个人比较倾向给务实一点的建议
作者: ChenJackie   2015-11-12 14:00:00
员警C的话可以直接跟督察组投诉
作者: lollol417 (紫圆)   2015-11-12 14:02:00
直接按铃?
作者: soarsky (填满苍井不再空)   2015-11-12 14:02:00
可以投诉,吃案或拒绝受理报案惩处蛮重的
作者: aqw5880 (aqw5880)   2015-11-12 14:03:00
苹果爆料还能捐钱救弱势 一举两得
作者: snowtoya (該叫雪阿姨了)   2015-11-12 14:07:00
对了,这件可能还会有妨害电脑使用的问题XD当然这目前很有争议啦,只是反正提告也不用钱,可以试试
作者: zs17 (澄蓝)   2015-11-12 14:14:00
其实你的举动真的很白目 职场勾心斗角就是这样被离间来的但是A打人就是不对
作者: leeting090 (新竹风城女)   2015-11-12 14:14:00
到是遇过要被投诉还气势凌人的女警
作者: suzuki1400 (台铃)   2015-11-12 14:15:00
吃案是必须的因为会影响考绩...
作者: a3899200 (阿歪歪)   2015-11-12 14:17:00
这社会就是有关系就没关系 找更大的施压吧 不然他看你好欺负
作者: aarzbrv (我爱钻石光! 芒! 长!~~)   2015-11-12 14:20:00
吃案难道不怕湮灭刑事证据罪、公文书不实登载罪?除了督察室还有检察署治得了吧?
作者: porterlevis (jeff)   2015-11-12 14:21:00
带记者去
作者: aarzbrv (我爱钻石光! 芒! 长!~~)   2015-11-12 14:23:00
不,有些社会版的新闻是靠记者与警察的关系才撑起来的。
作者: gs7er (aiueo)   2015-11-12 14:24:00
不能同意zs17更多了
作者: LoveMisaya   2015-11-12 14:26:00
事情的起因绝对是你太白目… 不过A打人就是不对,找个记者去看看吧
作者: kevin61709 (可鲁)   2015-11-12 14:30:00
在清水被吃案过 直接投诉员警吧
作者: ilastor1124 (樊恩)   2015-11-12 14:31:00
你满脑的 不过听说不能检讨受害者
作者: didi1115 (滴滴答答)   2015-11-12 14:36:00
把跟A的对话给别人看根本太白目,如果你跟A说秘密,她又去跟B说你会开心吗?她打人有错但是你也有错
作者: kyla5353 (青青)   2015-11-12 14:40:00
第一次被拒绝纪录在案的时候就可以换一间警局备案了呀,为何坚持要在同一间警局呢?
作者: fenderrb   2015-11-12 14:40:00
1.验伤要去医院开验伤单。2.员警的问题当天可致电他们督察室,及写市长信箱。这都会让他有立即压力。3.你当下没验伤单现在应该很难举证4.还是可以写市长信箱、1999投诉该员警、致电他们督察室投诉该员警。
作者: ilastor1124 (樊恩)   2015-11-12 14:43:00
我觉得我对我自己很尊重啊呵呵不用你提醒跟妳认真讲啦 妳如果要告去法院找法警室 他会带你去检察官那边提起自诉
作者: tryfi (某部分却像残废了。)   2015-11-12 14:46:00
态度要坚决,他洗你你不要给他洗,坚持!我之前去报案也是,警察一直要洗我有可能会被反告诬告!可能是好心提醒吧,但当下感觉就是不爽后来也没有给我三联单,只有给我员警电话,害我以为被吃案,没想到他们其实有送案的,所以要坚持,加油
作者: DMEM (medium )   2015-11-12 14:48:00
我觉得 你一开始拿两人对话给别人看这个举动非常不尊重对方被你把对话拿给别人看的A会生气也是正常的 只是他情绪控管差打人的这个解决方式也是错的提告也是OK的 法律就是法律 警察这样的确是意图吃案
作者: coffee112 (咖啡奶茶)   2015-11-12 14:55:00
找议员,打110报案
作者: dale77 (chip)   2015-11-12 14:59:00
帮你高调
作者: dacun10045 (肯儿)   2015-11-12 15:01:00
你的行为其实满白目的耶
作者: a0939832 (halo)   2015-11-12 15:01:00
之前遇到变态去报案警察也是吃案啊! 看我年纪小就不想办案,当时只说再打电话给你,后来也没消息...当时做笔录时也用类似计算纸的东西纪录==
作者: hyun0607 (hyun0607)   2015-11-12 15:05:00
你的行为是白目又有点脑,对方动手还这么夸张是他太过了,可是你自己也要反省
作者: lrip (yun)   2015-11-12 15:10:00
社会记者都要长期窝在警察局喝茶,才有第一手消息。
作者: sunny21333 (Elisa)   2015-11-12 15:11:00
记者来了办事就快了
作者: suiharuka (S的苏醒)   2015-11-12 15:22:00
帮高调!
作者: cwjing (cwjing)   2015-11-12 15:25:00
提告OK 也支持A把此文呈给检察官看 也许检座对于搬弄是非的人到底是谁有其见解
作者: antibody27 (跟我内人握握手吧)   2015-11-12 15:26:00
还好我跟你不是同事
作者: angyenj   2015-11-12 15:29:00
你把跟对方的对话纪录给别人看这种行为也太白目 起因是如此 任谁都会不爽 只是对方用错了方法
作者: o1o2o3o (nei)   2015-11-12 15:32:00
虽然你同事做法不对,但你根本是乱源
作者: kuo56ni59 (璋)   2015-11-12 15:38:00
行为真的有够白目
作者: chois22 (酸C)   2015-11-12 15:39:00
A提醒你提防他人,可是你把对话给你怀疑的人看?
作者: tearser   2015-11-12 15:40:00
对方打人非常不对,可是妳的做法也很......
作者: kuo56ni59 (璋)   2015-11-12 15:43:00
如果不是太白目那心机也太重
作者: masao0103 (kk)   2015-11-12 15:44:00
好在妳不是遇到一个更激进的~
作者: lane9449 (涟漪)   2015-11-12 15:45:00
好夸张噢= =
作者: Eneg   2015-11-12 15:50:00
打人就输了 面对你这种白目应该用别的手段对付
作者: arin9713   2015-11-12 15:55:00
贴个三联单来看看吧!
作者: kicwprpi (kicw)   2015-11-12 16:10:00
妳也要检讨自己的做法
作者: jamesiris (hi)   2015-11-12 16:12:00
建议不要闹上新闻,因为确实是自己作法不甚妥当,当然打人就输了,但你也不可能用舆论讨到公道
作者: devilchan (小恶魔)   2015-11-12 16:16:00
有原po这种同事好可怕
作者: PathER (小凝)   2015-11-12 16:18:00
同意Z大
作者: qqcc023 (呱呱嘻)   2015-11-12 16:25:00
原PO如果A说的就是B,那她告诉你提防他都白费了....
作者: GIE13 (GIE)   2015-11-12 16:27:00
还好我不是妳同事 呵呵
作者: vango831018 (午后的曳航)   2015-11-12 16:28:00
动手不对 可是也没办法苟同你朋友一开始的做法
作者: kkdm (黑)   2015-11-12 16:34:00
不了解嘘文,在怎样也不该动手
作者: raxes (甫儿)   2015-11-12 16:39:00
一开始的行为真的很白目
作者: sin27 (扇)   2015-11-12 16:45:00
不嘘但也推不下去…打人不对但是把怀疑内容给当事人看的X行为真的太神奇了…
作者: casdia1789 (★凛★)   2015-11-12 16:53:00
你作法超瞎的... 不过对方动手也有错,要告就要坚持
作者: cherylqb (cherylqb)   2015-11-12 16:54:00
打人不对,但是原po把对话给别人看的做法也非常有问题,不过自己也应该检讨
作者: iamgoodi (Take Me Faraway)   2015-11-12 16:58:00
你超白目 看到一半超无言 但后面发展是不ok没错
作者: JOIEN828 (emma)   2015-11-12 17:09:00
直接爆料苹果了啊 你在等什么虽然原po做法不恰当 但在怎样也不可以动手,何况员警这种态度
作者: minianki (Angel)   2015-11-12 17:34:00
你要不要先检讨自己?我想不会 因为你的心中只有自己
作者: everoh99   2015-11-12 17:37:00
原作者神白目,白目到了极点,而且抢手机那段也是单方面说词,看起来A是推挤不是打人,A又不是以伤害原po为目的,另外之前车祸去开过验伤单,觉得是无事化小.小事化大只能说A有够衰小遇到原作者这种人
作者: kike0207 (J.K)   2015-11-12 17:48:00
只觉得故事中的A白目到有点接近被打活该的地步...抱歉 是主角 不是A
作者: aruncyu (爱登山的透抽)   2015-11-12 17:55:00
直接打110就不会吃案,也可以随机抽到员警!
作者: babycat170 (周慧豹)   2015-11-12 18:35:00
习惯就好,社会现实啊!
作者: ilastor1124 (樊恩)   2015-11-12 18:41:00
楼上西斯优良写手
作者: disappearair (倖存者偏差)   2015-11-12 18:49:00
警察很糟 不过会被打也是…
作者: MurderKiller (柳橙柚子)   2015-11-12 18:51:00
帮高调 这有什么好嘘的?
作者: curryhats (咖哩帽)   2015-11-12 18:54:00
一边说A爱在背后说三道四,自己又把A的对话拿给别人看,明眼人都知道妳们两个根本.....
作者: oldbalanc (yes)   2015-11-12 18:55:00
赶快打电话去警察局的督察室告发这件事,他们不敢不办但妳原本拿手机给b看的做法真的超白目
作者: meowde (甜水胡同)   2015-11-12 19:00:00
没事找事
作者: goldenx5 (键盘金X5ˊ_>ˋ)   2015-11-12 19:04:00
警察会吃案没错科科
作者: rPe (阿皮)   2015-11-12 19:10:00
你好,我是土城分局督察组陈巡官,您的案件已为您了解中
作者: domosha (假腹黑)   2015-11-12 19:33:00
超白目真的
作者: chaichai (我想要好好生活)   2015-11-12 19:43:00
为什么要嘘呢?动手打人就是不对,还有员警吃案也很糟
作者: evilsura (The Show Must Go On)   2015-11-12 20:27:00
主要在讨论员警吃案吧
作者: maktubdog (阿狗030)   2015-11-12 21:40:00
现在除了FB,pry居然也有提醒效果@@ptt
作者: Mathefucker   2015-11-12 21:52:00
开什么MAP砲啦!最好警察还会有敢吃案的啦!
作者: Marsoctopus (`Marsoctopus)   2015-11-12 22:02:00
你把个人讯息随意外流,这样做谁不会生气?
作者: y51696   2015-11-12 22:52:00
看原po你回推文的内容……似乎并不觉得擅自把私人讯息给别人看是不对的?警察吃案很糟糕,但文章主角被打实在不怎么让人同情,行为超白目这种行为不是一句我好奇就能合理化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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